在,刘骁在战场上的信心不断增强,很快便习惯杀人。
不杀人就要被人杀,这个道理没什么想不明白的,吕布也有第一次。
既然来到三国这个乱世,那就要自保,典韦是刘骁的第一个目标。
就是用精魂来收服一吕二赵三典韦四关五马六张飞,安心做一个富家翁,让吞天兽帮自己长生不老。
最好能活到穿越前的地球,有手机,有电脑,有网络,有山珍海味,能上天入地下海,比破三国强多了。
刘骁为胡车儿挑选一个叫凿齿的精魂,有点像棕熊,跟他一样都用狼牙棒,而且更力大无穷。
为那个第一个喊着要追随他的年轻将官张先,挑选一个叫天狗的精魂。
不仅忠勇,还能帮助张先耳聪目明,刘骁准备让张先跟在自己身边跑腿。
精魂的作用在典韦身上体现的更加明显,满身的伤势很快便恢复如初。
而且镔铁双戟跟刘骁的噬灵飞剑一样能飞,被典韦玩的就像两只回旋镖。
贾诩带兵还是有一套的,根本不需要刘骁操心,吃喝拉撒睡行军训练安排的井井有条。
刘骁自封天将军,给这支人马命名为天军,下令一路对百姓秋毫不犯,违令者斩!
五万多天军一直行走在曹操、刘表、袁术、吕布地盘的交界处,让四方势力都不敢轻易出动。
这样的一支军队还真没人愿意招惹,听说曹操亲率十五万大军都被杀的大败,连典韦都投降了!
张绣家底丰厚,钱粮都不缺,贾诩一路也不断向四方势力“借”一些,居然都很慷慨大方。
刘骁的下一个目标是赵云,正在常山家中替兄长办理丧事,正是招揽的好机会。
宛城在河南南阳附近,常山在河北石家庄附近,正是袁绍的地盘。
既然收服典韦,刘骁准备替身体的主人报仇,先杀了文丑,让关羽无人可杀!
贾诩建议刘骁去攻打徐州,可联合孙策和袁绍共拒曹操,以便图谋霸业。
“过两年再去徐州。”刘骁随意的摆摆手,现在去徐州,估计吕布会直接认曹操当干爹。
贾诩有点懵逼,不知道为什么要过两年再去徐州,不过他没有再吭声。
刘骁自称仙人,也的确有些手段,贾诩还需要考察一下,确定是不是他值得追随的明主。
“文和先生,常山乃袁绍地盘,你看这五万人马如何去?”
刘骁却不给贾诩考察自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