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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零章 苟,是有原因的(2 / 5)

这样的都能讨个官来做,那她不得要个国师来当当?

于是又大大咧咧捏了朵云团子,飘到了长安地界。

听闻皇帝老儿笃信方术,甚至把自己的女儿都嫁给了方士,风禾觉得自己运气很好,术法占卜什么的,对她们妖族来说简直是轻而易举。

于是她化作方士,在长安城中游历,算个卦,占个卜,偶尔还出个手行侠仗义,很快便小有名气。

小金鱼说得没错,汉朝皇室也当真十分礼贤下士。

兜兜转转,风禾甚至还和太子妃做上了朋友,每日辗转在王公贵族的府邸里喝酒宴饮,好不快活。

至于要做进宫国师的想法也被风禾逐渐抛到了脑后。

直至一日,太子妃同那个她素日里十分看不顺眼的史良娣一同哭着找到她,不由分说便塞了个粉粉嫩嫩的小婴儿在她怀里,说了一番托孤的话,不由分说便将她赶出了太子府。

风禾哪懂什么世故,起初还不明就里地以为是自己做什么什么事冒犯了太子妃,但看着小婴儿襁褓里塞的那些金饰玉器,哪怕是身为猫妖的她,现下也已经知道那是在人间生活的必备品——钱财。

赶她出门,又与她钱财,真真是莫名其妙。

更令她吃惊的是,几日未曾出府,长安城里已经变了天,皮影摊子和汤饼铺子都没了影,街巷里到处是穿着黑甲的士兵。

有骑着马的军官押解着一队蓬头垢面的囚犯,里面似乎还夹杂着一两个熟脸,是几个装神弄鬼的骗子。

“那个方士我见过,是太子府里的,抓住她!”

风禾还没缓过劲,便看到那些甲士向她冲将过来。

为首那人将剑抽出剑匣,一道金光从她眼前闪过,上面的气息她可再熟悉不过了。

不就是一千年前那个老头那柄飞刀上的气息么?

三具千年大妖的尸首瞬间在她眼前浮现,风禾大惊。

还好这次她的御风术她早已学得滚瓜烂熟,在金光来到她面前的一瞬,捏了朵云就飘回了洞府。

至于那小婴儿,风禾回去之后就扔给了自称人界懂王的小金鱼,也懒得看他捶胸顿足说如果自己还在,刘彻老儿何至于此。

刘彻老儿是谁她不怎么清楚,但师尊曾说,那金光是仙气,修为不到家的小妖撞上了就是一个魂飞魄散。

人类真是越来越离谱了,上次有仙气的好歹看起来还是个执掌三军的大人物。

这次居然连一个小小的巡城校尉也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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