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末。
西南某市仍旧高温不下,空气中都是躁动分子,潮湿了发缝,粘嗒嗒后背,热死人的劲头仿佛七八月。
蓝圣拿着小风扇,对着脖子狂吹,两个胳膊分开杵在腰间,不敢告诉大家,她在悄悄晾干腋下。
她没想到好不容易舍得点一杯奶茶,排队的人居然这么多。蓝圣只好吐吐舌头,边排队等待边放空脑袋。
蓝圣:这该死的夏热冬冷城市,总有一天我要离开这里。
内心吐槽着,但她也知道,这座家乡城市,从十年前说要离开,却从没有真正离开过。而且每次搁浅的理由都不一样,只在关键时候给她重锤一击,再也无法起步。
居然有帅哥!
蓝圣失焦的瞳孔一下变亮,虽然只有一个背影,但依蓝圣的直觉,这一定是个盘正条顺的优质男。
就算···脸不行,光是身材也很棒,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型儿的。
脸转过来了,哇,极品!
头发收拾得工整,穿的西装也服服帖帖的,看起来是那种没有牌子标志但贼拉贵的衣服,说不定是定制,细节彰显低调、品位。还有那宽肩细腰、笔直的腿,啧啧啧,真不错。
蓝圣看男人有个怪癖,她特别喜欢脖子上有倒三角喉结的男人,觉得这种男人特别有男人味儿,再配合上撕掉白衬衫的动作,绝了!
唉唉唉,幻想什么呢。
蓝圣悄悄给脑瓜一拳,清醒后她发现身边打望的女性超多,光是奶茶店排队的一行几乎完全侧向成一排光盯着这帅哥看了。
这时,队伍里有位勇士出列了。
七厘米尖头高跟鞋,配上修身小黑裙,迈着自信的步伐就朝帅哥走去。她左手下垂,把玩着手机,像是处决的女王似的,姿态是一番提前胜利的模样。
她的举动对于蓝圣这样的女生,是挑衅。
是啊,机会总是给准备好的人。蓝圣看看自己,兼职睡衣的棉T,宽松牛仔裤和脏旧帆布鞋,上下加粗的两个字——没戏,即使脑海中已经和帅哥生猴子了,现实中却隔着一条巨大的鸿沟。
侧边的人开始窃窃私语:居然没成?那人是什么高岭之花吗?
另一个人说:有主的?
蓝圣一看,笑了,美女被拒绝了,她直接掉个头儿,也不喝奶茶了,气饱了,走得高跟鞋啪啪的,像是鼓掌似的,在蓝圣这样的普女心中,这一局她们胜了。
也不是每次都输嘛,普女也能找到属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