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事情,在合同当中完全没有写。
合同当中没有提到的事情,这在概念上就变得非常的笼统了,如果李志文强硬一点,拿到了那就是他的,统一销售而已,只不过是货物是分批次先后达到的。
但是魔都服装厂服装厂要是拿到这笔钱的话,也是有对方的道理。
因为你的合同当中没有写,这追加订货数的收益也是你的,这完全是因为我们,魔都服装厂的影响力,而增加的第二次订货,那跟你李志文有半毛钱的关系?
所以,在写合同的时候需要严谨,刚刚李志文就有些担心第二次自己增加货物的事情,这是没有办法把它放到明面上,名正言顺的写在合同当中,具体第二次货物的数量是多少?这货物的等等之类的事情,都是没有办法在现在说的清楚的。
太繁琐了,张占才也绝对不会同意。
可是很明确的就想要吃下这二次的订货的收益,那么现在李志文应该怎么做?
这是李志文现在所面临的巨大难题。
跟郑鑫鑫谈这件事情,郑鑫鑫的段位层次还达不到,他也无法帮助李志文任何忙,这件事情也就郑喜山能够解决,他是渠道主任,这点事情他还是能说的算的。
到时直接批复李志文追加订单的数量,这也是非常的合情合理的。
销售价格,李志文都是按照郑喜山制定的价格所卖出的,这其利益,理所应当也应该是他的。
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根本就不会有人去管你这个理所应当,哪怕是李志文自己掏钱出场地费,出模特费,但这些都没有任何的用处。
这二次销售的利益,跟你李志文半毛钱的关系都不会有的,这是厂里直接销售的。
如果李志文在郑喜山的位置上,他也会这么做的,就算是翻脸不认人又会怎么样,我给厂里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这才是我的本职工作。
可眼下的自己,已经是跟郑鑫鑫成为了利益的共同体,那何尝不是变相与郑喜山成为了利益的共同体呢?
关键是这五块钱衣服的返利,在此时已经成为了最为关键的一个点,甚至说是画龙点睛之笔。
小钱看勤奋,大钱要看命!
这句老话说的是一点的毛病都没有。
李志文笑了笑,望着郑鑫鑫的身边凑了凑,当下随即又靠到郑鑫鑫的身边,搂着郑鑫鑫的身子,笑着沉声说了起来。
等简单的说明了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比如这事情如果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