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代开始,公主和驸马就经常分宅居住,但彻底制度化却是在明清两朝。
至少宋代不是这样,因为宋代那些公主,往往没有自己的专属公主府,按照礼制要跟驸马住在一起。
具体操作如下:
选定驸马之后,赐给驸马衣带、银鞍、绫罗等物。临近结婚,又赐驸马万贯浮财。
公主出嫁之前,赐一个宅子给公主、驸马居住。房屋产权原则上归皇室所有,使用权归公主和驸马共有,一般在夫妻俩死后被皇室收回。但实际操作时也经常不收回,又或者公主死了就直接收回。
驸马和公主共同居住的宅子,甚至不能称“府”,只能被称为“第”。
宋代那些所谓的驸马府,都是驸马自己掏钱另建的,而且在京城只敢称“驸马第”。
但如果远离京城就无所谓,建在天高皇帝远的地方随便自嗨。比如宋英宗时期的驸马许珏,就在自己的潮州老家建了“驸马府”。
凡事也有例外。
宋仁宗只有一个女儿,疼爱得不行。
他不顾所有大臣的反对,拆迁了一大片开封民居,耗资70万贯给女儿建公主府,每个月还额外给女儿一千贯的零花钱。
宋仁宗带头严重违制,对当时的风气影响极坏。
宗室权贵和文武大臣,自然是有样学样,民间也开始大规模违制。
另外,从宋神宗朝开始,驸马就不再“升行”。公主见到驸马的父母,也要拜称舅姑(公公婆婆),宋代公主的地位进一步降低。
也是在宋神宗朝,公主的上表须自称“妾”,与亲王们自称“臣”对应。倒不是什么贱称,纯粹是为了复古守礼,先秦时代“臣”和“妾”是近义词。
如今的大明,基本继承宋制。
比如赐一套宅子给公主、驸马共居,不称“公主府”而称“公主第”,朝廷原则上可以收回房产。
大明开国之初,驸马都还需要升行,朱铭执政中期就已经不升了。即,公主面对驸马的父母,属于晚辈而非平辈,这是出于人伦常理来考虑。
但朱铭的孙子搞了一些事情,他禁止驸马和平民纳妾(年过四十且无子属于例外),同时规定了各级官员的纳妾数量。
这明显是一个无效法令,因为根本无法有效执行,施行不到二十年就被废除。
不废除不行,它成了某些人巧取豪夺的工具!
举个例子,地方权贵盯上了某个富人的财产,于是伙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