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破釜沉舟了。
她不在乎职业了,要去当小商贩了。
其实,在夜市上卖混沌并不丢人。
都是依靠自己的劳动挣钱。
包括我,真正的身份不也是一个摆摊卖衣服的么?
但我知道,阿曼达这么说,不是歧视摆摊的。
只是证明了她为了摆脱养母一家的骚扰,到底可以付出多大的牺牲!
可以用多大的代价!
她不当高管了,不要股份了,不坐在办公室里面吹空调了。
宁可取得的一切都付之东流。
宁可为了读书付出那么多的辛苦都不管了。
就是为了摆脱这两个极品的纠缠。
她要去街头。
起早贪黑、风吹日晒。
付出更多的辛苦,却只能挣更少的钱。
因为虽然职业本身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靠自己的劳动挣钱。
但职业的收入可是有巨大差距的。
还有外人的眼光。
阿曼达都不在乎了。
阿曼达这是伤敌80,自损10000的做法。
甚至是同归于尽。
有些蠢。
很不值得。
但我理解阿曼达。
因为她要的是自由。
为了自由,这些都值得。
我也曾经为了自由,如此义无反顾过。
李菊花终于彻底清醒了。
她知道,自己的那一套,对阿曼达没有用了。
她是真慌了。
搓着手。
忽然间,之前狰狞的脸变了。
堆上了一层谄媚的笑容。
“彩霞啊,你看看你这孩子,从小怎么就脾气那么大呢?妈也是着急啊,所以之前说话就难免语气就重了一点,你怎么还认真了呢?和妈这么生分!不管怎么说,我是你妈,是我把你养大的,我还能害你不是?我怎么会逼着你辞职呢!说什么找记者那都是开玩笑的!妈还盼着你挣大钱呢!手心手背都是肉,亲生领养一个样!其实妈也是疼你的,不过因为你弟弟还小,所以就多照应他一点,你看你还较真了?连自己弟弟的醋都吃,这要传出去多让人笑话?呵呵呵呵。你是不知道啊,我在外面总夸你呢,夸你孝顺,懂事,夸你优秀呢。”
李菊花说着没人信的鬼话。
在给自己找台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