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他和情敌产生冲突,他当时喝酒了,一路之下把情敌打成高位截瘫,后来他来到现场,收买证人,制造正当防卫的假象,我有当时全程的录像,用视频录像做投名状够了吗?”
“只要你能证明视频是你提供的,足够了!”秦汉点头。
如果聂星河说的是真的,有聂星辰当时犯罪的录像,把人打成高位截瘫,就够把他送进去了。
聂星辰可是聂荣平的心肝宝贝,重点培养的接班人。
如果让聂荣平知道是聂星河把他儿子送到牢里去了,他非亲手干掉聂星河不可。
这个投名状,足够给力。
半个小时后,秦汉收到一份网络上传出来的视频,同时聂星河告诉他,原始载体也邮寄过来了。
所谓的原始载体,就是最初拍摄录像的手机或者是摄像机。
在法庭上,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通常需要提供原始载体,否则可信度会下降。
秦汉拿到视频之后,打开。
视频是在一个酒吧拍摄的,看起来像是酒吧的监控。
视频中,有两个男子正在激烈争吵。
秦汉认出来了,穿白色衬衫的是聂星辰,穿红色衬衫的他不认识,聂清河说是聂星辰的情敌,刘宇。
两个人争吵中,聂星辰突然抄起酒瓶子,狠狠砸下去。
坚硬的玻璃酒瓶,正砸到刘宇的脑袋上。
刘宇当场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聂星河还不解气,上去狠狠踹两脚,然后才被人拉走了。
一刻钟之后,救护车到了。
视频到此为止。
虽然是在酒吧拍摄的,可拍摄的视频足够清晰,而且时间是连续的,作为证据没有任何问题。
“杜海林,检测一下录像,有没有人为剪辑过?”秦汉把杜海林叫过来了。
送到法庭作证的录像,不能经过剪辑,人为编辑,否则是无效的。
半小时后,杜海林确定了,录像没有经过剪辑。
秦汉满意的点点头,聂星辰完了。
不仅把人打成高位截瘫,还故意伪造现场,收买证人,足够他罪上加罪了。
第二天上午,秦汉就收到聂星河的快递。
是一块硬盘,他告诉秦汉,是从酒吧的电脑上拆下来的。
“看来聂星河早就对聂荣平不满了,否则他不会悄悄留下硬盘。”秦汉推测。
如果聂星河真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