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
大错特错!
江鸿飞这么做其实是有明确目的的。
至于这个目的是什么,简单,就是拿到自己该拿的钱。
专辑发行里的门道很多,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利益也很多。
一般来说,专辑的收入大体上会这么分:
出售CD的店铺,百分之二十五。
CD原盘制作(假设是十首歌曲),百分之五。
CD盒制作加设计,百分之零点五。
CD压制等制造费,百分之六点七。
CD宣传费(音乐影片,电视广告,杂志广告,屋外布景版等),百分之十五。
作词家、作曲家、音乐出版社的印税,百分之六——音乐出版社的印税:百分之三。作词家:百分之一点五。作曲家:百分之一点五。
唱片公司,百分之四十。
歌手,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
細心的人可能会发现,上面的数字加起來,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二,不是百分之百。
这是因为上面的都是约数,实际每个机构拿到的根据情況会有所不同。
如果江鸿飞只是歌手,那么最多也就能拿百分之一。
就算加上作词和作曲,那么最多也就能拿到百分之五——很可能只有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作词、作曲的百分之三和歌手的百分之二都是给那些比较有名的作词作曲人和歌手的,像江鸿飞这样的新人作词、作曲人和歌手,一般也就能分到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
可如果江鸿飞再担任制作人,那就能分到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原盘制作也需要一些费用)。
另外,还有网络收入方面——现阶段,主要是铃声下载。
在江鸿飞看来,这才是目前阶段发行歌曲的最大一块收入。
上一世,有业内人士推测,2005年彩铃业务收入达到25亿到30亿元,2006年彩铃业务将进入成熟期,届时整个市场规模将达到50亿元。
作为内容制作商之一的唱片公司,也成为这条产业链的直接获益者。
举个例子。
上一世刀郎有3首歌曲被用作彩铃的歌,下载量达到了600万次,按每次下载2到3元计算,这3首歌曲在彩铃方面的收益已经超过一千两百万到一千八百万。
其中唱片公司可以拿到百分之四十,利润远远超过了传统CD、卡带方面的收入。
这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