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乐章。
胡蝶兰不愧是蛮族中人,比沈流舒一个男人力道还要大上不少。
厚重的呼气打在他的脸上。
二人有默契得弹开,分别站定。
“草原人善使环刀,蛮族人亦用弯刀,边军大多随身携带朴刀,如今天下最多不过刀客剑士,可又有多少人真正的会使刀,会用剑。”
胡蝶兰一个转身扔出左刀,沈流舒虽勉强接下却后退数十步。
她侧身接回左刀,俯身一甩右刀也被扔出。
沈流舒并不打算硬接,用手中朴刀一挑一转一回,时机把握的恰到好处。
蝴蝶兰忍不住称赞,“你对于刀的理解已经远超不少所谓的刀客,但远远不够。”
“刀客,并不仅仅是用刀之人,也不是会用刀,就好似我手中这对月牙刀,天生就是一对,谁离开谁都会大大降低实力。”
胡蝶兰这般说道,手中的一对月牙刀也有了变化,泛着白光。
她看向沈流舒提起双刀三步并作两步,沈流舒瞧准时机提刀去挡,却被虚幻一下,他挥手一劈,又是虚影。
他抬头四下寻找,哪里胡蝶兰半分的踪影。
沙沙。
阳光总会投下黑暗的影子,他装作未看见,突然回头一刀。
叮!
他又是用力砍向黑影,再次扑了空,可衣袖却被胡蝶兰割去一角。他不敢大意,神经紧绷,他不得不承认,这些年来,胡蝶兰是他遇见过刀法最精湛之人。
其实胡蝶兰虽强,但并未强得离谱,不过是沈流舒见识太短,再加上既不会修武也不能练体,这才比不过自小练体的胡蝶兰。
胡蝶兰主动露出身影,邪魅一笑,沈流舒这才注意到她用的是刀背,片刻后,再次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他知道,她就这这。
刀,讲究气势。
心不平,气不和,此乃大忌。
自乱阵脚,用刀之人最是忌讳。
好在沈流舒并非当年那个胆小的少年,沈流舒闭上眼,重重呼了一口气,再次睁眼,前三刀的刀势已成。
“四合,落雁!”
他大声吼出,手中朴刀自右手换至左手,借力一挑,再一砍。
还是虚影,但胡蝶兰的黑影明显顿了一下。
沈流舒的腿上又多了一道口子。
他暗运一口气,朴刀当胸一横,低下身子,侧耳倾听风动。
胡蝶兰的鬼影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