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央~
不知何处传来的呼麦声。
悠扬的马头琴。
长调,短调。
一望无际的通古斯草原,游牧人民的额吉。
绿草丰美的牧场,马儿在撒欢,羊儿在吃草,牛儿在奔跑.......
通古斯草原的敖敦部纳哈他氏的牛羊骏马最是健壮,他们拥有最丰美的牧场。
雅库特雪山脚下的阿古拉部涂克冬氏是草原公认的勇士部落,掏熊洞、翻雪山都是家常便饭。
而安札河畔的沐仁部杜拉尔氏扼住了草原的另一条命脉,纯洁的神灵是腾格里的恩赐。
这幅没有框子的画,才让通古斯草原更加的洒脱,无拘无束,就好似草原上的人。
“哦!哦!哦!”
这个马背上的民族,热衷骑马。
年轻的草原儿郎赤裸着上身,露出黝黑的皮肤,正兴奋的挥舞着马鞭大喊大叫。
他正在追逐一匹狼。
是的,没错。
他正在追逐一匹孤狼。
他的台格飞速的移动,将那匹孤狼赶向别处。
草原人有猎狗打猎的习俗。因此,他们非常重视选留一只好猎狗——“台格”。
他的台格并不强壮,可十分敏捷,最重要的是,他的台格与他一般胆大。
那只孤狼无数次想反扑,可每次找准机会张口,那小巧的东西就会从它的身边滑走。
它十分恼火,它应该是这片草原的霸主。
它是狼,是凶残的代名词。
嗷呜!
它仰天长啸,突然转身冲向马背上的少年。
可当它跃起的那一刻,少年的并不慌张,从腰间拔出环刀。
血腥味会使狼疯狂。
可面前的少年令它恐惧。
它瞧准了不远处的羊群,心底有了主意。
可刚跑了几步,便发现,不知从何处冒出的十多匹骏马将它团团围住。
马上是与少年同样拥有黝黑皮肤的人。
少年紧随其后。
“你行不行啊?”
一人问道。
少年翻下马背,慢慢抽出腰间的环刀,走向那匹孤狼。
它的前腿还淌着血。
看着面前的人步步紧逼。
嗷呜!
它屈着前腿,弓起身子,凶狠得瞪着少年,发出阵阵低吼。
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