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蓝天公司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那么在收购案成功以后,盛世集团势必会加大在这一领域的投资。甚至有可能会成为盛世集团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而申宁通过自己的一些手段,得知蔺远舟对蓝天公司势在必得,而且如她所料,盛世集团确实在这一新领域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
于是,在她刚刚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她便想办法,零零散散地收购了蓝天公司的一些股份,将这些股份通过其他的一些关系,没有直接挂在她的名下。
但是,尽管从明面上查不出来什么,蓝天公司实际控股人,就是申宁。
再后来,当她得知收购案开启以后,便主动的去找了舅舅,也就是刘叔。
申宁知道,自家这个舅舅没什么大的本事,但是眼高手低,好高骛远,所以一直在盛世集团的董事会上没有话语权,也就年底分红的时候才会有些存在感。
所以,她把她知道的消息都告诉了舅舅,不过,她隐瞒了自己才是蓝天公司的实际控股人这件事。
她只是告诉舅舅,蓝天公司涉及到的领域是盛世集团接下来发展的重心,如果他能够在抢在盛世集团之前拿下蓝天公司,那他以后绝对会在董事会上掌握有相当的话语权。
事实上,她知道就凭着自家舅舅的那点财力,绝对拿不下蓝天公司,她只不过是想借着这个烟雾弹,迷惑蔺远舟,将收购价提高。
如果运气好点儿,舅舅的投资再出点问题,那么她就很有可能买下舅舅拥有的盛世集团的股份,成为他们的股东。
不过可惜的是,因为蔺远舟太警觉了,申宁一察觉到不对,就立马放弃了这个计划,就是担心蔺远舟能够顺藤摸瓜查到自己。
可是现在,她拿到蓝天公司的收购案,有些犹豫不决,。申宁不知道是铤而走险继续自己之前的计划,还是安全为上依然放弃这次机会。
犹豫了许久,申宁最终决定还是放弃之前的计划。因为她不能确定蔺远舟把这个案子交到她手里是无意的,还是有意地。
如果是无意的,那自然是最高的结果;但是如果是有意地,那申宁有任何动作都能够被蔺远舟发现。为了安全起见,也是为了时候能够图谋更多的东西,申宁决定一切按照正常的收购案流程走,留在盛世集团里工作。
果然,因为是申宁自己亲手完成的收购案,除了她也不会有别人捣乱,于是,蓝天公司的收购案就这么顺利的完成了,申宁也因此正式进入了盛世集团工作,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