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很,尤其人间界各城之中,总能看到三清庙宇,那拜祭之人所排长队,简直能延伸到城外去。
但叶青在临仙城走来也能有半个时辰了,却发现此城并未如其他大城一般,设立庙宇供人们祭拜。
如此看来这城的主人,倒是背景雄厚,俨然不怵三清道统。
“这等背景,地仙之祖矣,那地书有二,却是还要借此过上一番劫数才是。”
地仙之祖——镇元子,乃先天灵根人参果树,修炼成仙是也。
只因先天灵根之中,只有人参果树生有七窍,能吞吐阴阳,所以便只有其一颗灵根得此造化,成就地仙之祖,那偌大威名。
而这等身份,说实话比之三清,虽差上不少,但从辈分上来讲,倒也能算是和三清平辈之人。
故而这临仙城却是完全不需要给三清立庙,只求自家镇元大仙便是。
至于缘何上一世乃为有熊部落之子的轩辕,在这一世降生至此,却是全因叶青此番成就,实在比之上一世大过太多。
天下大同,岂是玩笑戏言?
地皇大位,三界人道共尊,却是早已没了上一世的诸多纷争。
甚至有些残存巫族,更是打心眼里感激上了叶青,在登基之时,那千年太平的承诺。
使得自家部落不用在此千年,与人族争锋。
其实说到底,巫族虽蛮横无度,不识天数,但却也并不傻,如今人族万民一心,如此气势如虹,哪里还有巫族能与之争锋的道理?
这等如送死一般的行为,放在那还未开灵智的野兽身上倒还说得过去,若是真让巫族这般过来送死,可就着实有些笑话了。
至此人皇大位之轩辕,却是没了巫族牵扯因果,只能入地书劫数而来,方可修成正果才是。
“此番轩辕剑气,自东而出,落于一小户,倒是还需我来护持周全。”
坐在一酒楼门前,叶青掌中河图洛书,衍化无穷天机,就见临仙城东边一小户人家,刚有一婴孩降生,一声未啼,却见一道金黄剑光自虚空来,竟是惹得临仙城,都为之颤动不已。
但剑光来的快,去的也快,霎时便消失不见,使人难分刚才到底是否真实,还是虚幻。
不过这等疑惑只是对普通人而言,对于修炼有成之人来说,可就意义重大了。
一般这等天生异象,出世之人不是血脉罕见,便是伴有至宝而出。
若是得其一,便足以使得自身修为,大幅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