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愿意!”
“王,你在家吗?我马上带着戏服去找你!”
我擦,自己在对方眼里就是个泰迪犬?
“不用,今晚还有机会…”
王渐放下电话,无奈的撇了撇嘴角。
就一场音乐剧而已,要不是会有身份的加持,他真的不是特别愿意去。
“这个维拉,她至于吗?”
算了…
王渐摇了摇头,走进卧室,开始挑选自己的衣服。
大概傍晚六点的时候,纽约大都会歌剧院外。
一身红色晚礼服的维拉•法米加,挽着王渐的手臂,笑吟吟的出现了。
说实话,通过《异常》已经成为二流电视明星的她,以后也不准备再出演什么音乐剧的。
毕竟,电视剧、电影的受众更广,片酬也更高。
而且,当年在百老汇的日子,也确实让她对这个地方没有丝毫好感。
很多人说美国演艺圈竞争激烈,无数女演员为了得到一个角色,不惜出卖身体。
可与百老汇相比,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论质量,好莱坞一年开拍的电影大约是几千部。
而歌剧呢?
一旦达到百部,就可以说是“百老汇”年了。
这直接导致了,除了成名演员外,百老汇的底层即使想被潜规则,也没什么机会。
在去拍摄《异常》时,维拉发誓,再也不会回来这个鬼地方了。
虽然她食言了,但在内心却十分高兴。
维拉看着王渐将评委邀请递给检票员,之后被恭敬的带向座位。
“因为,一切都不同了!”
“维拉?”
这时,一个惊讶的声音,在她的身后响起。
维拉扭头看了一眼,发现是自己曾经的同伴。
当初她们一起在王渐的公寓兼职,也一起在百老汇寻找机会。
可是现在,自己已经成为了二线明星。对方却还是穿着公寓的制服,匆匆的赶往后台。
“好久不见。”维拉和对方拥抱了一下,显得十分亲切。
毕竟当年大家在纽约这个纸醉金迷的城市,互相依靠了很久。
这种感情,还是颇为真挚的。
可对方下一句话,就几乎让她的好感完全消失了。
“以后有机会了,能不能推荐我一下。”同伴怯生生的说道。
接着,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