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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云开雾散(三)(2 / 3)

一刀后再选择自焚呢?”

“难道他是担心自焚太痛苦,所以先给自己一刀,让自己在被烧死前就失去知觉?”林宣给出了一个天马行空般的想象。

“既然觉得自焚太痛苦,大可不必如此。”徐队长反驳道,“从保姆被杀案里可以看出,心脏部位的那一刀足以致命。”

“也许死者本身并没有意识到那一刀可以致命。”林宣坚持着自己的观点。

“这怎么可能?除非那一刀不是他扎的……”徐队长反驳到一半忽而住口了。

一个念头在他脑中隐隐浮现:或许杀害保姆的凶手真的另有其人。

“万一他要就这么把自己扎死了的话,又怎么做到再放火自焚呢?”这回轮到齐队长质疑了,他发出了灵魂般的拷问,“先期处置的人员在车内发现了一个烧变形的金属材质的器物,大彬他们推测这是用来装带可燃物质的铁桶——已提取到部分物质,具体的成分有待进一步化验——可见,潘子龙早已做好了自杀再自焚的打算。”

其实,在葛斌到来之前,众人已经就相关问题粗略地探讨过了,现在不过是借着给葛斌讲述案情的机会重新梳理一遍而已。

“凭借多年的刑事侦查经验,我总结出一套规律来,选择用刀自杀的人身上除了致命伤外,往往还会在身上留下一些浅显的伤口,我们通常称之为试探性伤口。一般都是自杀者一开始没有掌握好力度,或是由于心中的恐惧下不去狠手造成的。这种现象在潘子龙身上显然是不存在的。他几乎是一刀命中要害,可谓是稳、准、狠,手法十分老练。”廖队长分析道。

“单看保姆被杀案的现场不就清楚明了了,这人就是个极其凶残,又心理素质过硬的人,他用同样的手法自杀也不奇怪。”林宣不以为然地说道。

“对他人或许可以做到精准袭击,一击毙命,但对自己真能做到吗?”王祥瑞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还有就是心脏部位的大面积创伤,你们不觉得很奇怪吗?若是他杀,如那位保姆一般,凶手为了达到一刀致命的效果,将刀准确地扎入心脏部位后,再采用搅动的手法,制造出大面积创伤的效果,可是这手法若是用在自杀的人身上,你们自己想想,是不是不太可能实现的?”

廖队长搁置了众人的猜测,没有继续深入探讨下去,而是接着陈述道:“除了上述疑点外,另外就是他死亡的地点,这是一处距他家有上百公里的荒僻工地。他为什么要选择在那儿自杀呢?”廖队长继续质疑道,“就在刚才我让大彬专门去调查了这处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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