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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无名小兵(2 / 3)

们的人,只能听命,不能反驳,不然的话,他们需要面对的就是大光王朝的雷霆手段。

五人跳下城楼,面对着秦丰的两万人马,一点儿胆怯都没有,也是,他们是来参加一对一的文斗的,根本就不必惧怕对面的任何一人。

再说了,就这两万残军,他们也没有看在眼里,就算是他们打不过,逃还不行?

此刻,他们应该庆幸,他们没有见识过秦丰背后那两万人所装备枪械的厉害,以至于后来他们想到此刻的情景,只能够尴尬的对视一眼,这个时候的他们,胆子实在是太大了。

“大光王朝震北大将军常缺帐下第一护卫胡庆在此,谁来战我?”

这胡庆是一个身高近两米的壮汉,他是一个光头,头上还纹着一头猛虎。

胡庆的性格就如同他头上的猛虎一般,凶狠暴戾。

他抽出腰间的九环金刀,睥睨众人,很有一种天下无双的感觉。

这是胡庆所练刀法的缘故,他所练的刀法注重气势,在与人过招的过程中,气势能够压倒对方,往往有着无与伦比的好处。

所以,胡庆报出了那么长的一个名号,胡庆觉得,光是这个名号,就能够吓住秦丰派出来的人了。

秦丰看着这人,撇撇嘴,这虽然是文斗,但何尝不是战场之中的勾心斗角。

既然是战场,那你这名号在我这里就没有什么用。

“你去。”秦丰指了身边的一个人,吩咐道。

这个人在秦丰身后的一群人之中是极不起眼的,他衣着破烂,蓬头垢面,像是沿路乞讨的乞丐,就算是他在秦丰身后算的上是有刀一族,但是他那柄刀上的豁口,也太多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锁定在了这个人的身上,以为他的身上隐藏了某种强大的力量,为啥,因为他这一身衣服比庞德还要破烂。

然而,他并没有如同所有人猜测的那般是秦丰隐藏起来底牌,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兵,秦丰要做的,就是派人上去输上两场,以此来麻痹对方。

而且,秦丰也很清楚,常缺这人行事稳妥,最先派上场的肯定是这五个人之中的高手。

常缺带兵,一项如此求稳,这样虽然不错,但是却容易被人抓住弊端,就比如现在。

当然,秦丰所指的这个小兵也不是随便指的,秦丰对这个小兵有印象,这人武艺不行,胆魄也不行,唯二的优点就是能够吃苦,而且对自己衷心,但是,这人偷奸耍滑也绝对是一把好手。

秦丰给这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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