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给冤死鬼洗冤,还可以送它们下去投胎转世,对外介绍我就是个侦探。
我的侦探所生意很好,破案率百分之百,说错了,还没有侦探所,是想开,但我撑不起这样的开支,因为我从不收取任何报酬,不管对方是腰财万贯还是身无分文我都不收钱,我不敢,如果我收了钱意味着无法得到阳寿,因为我是九泉,阴间十大阴将之一,奉黑白无常之命投胎转世来到阳间铲奸除恶,接到这个命令之后,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阳间有阳间的司法,何必要我们阴间越俎代庖管人家的事?等这些人渣在阳间伏法之后死去化为鬼魂再在十八层地狱好好修理一番就是。
领导给我们的理由我认为比较牵强,说是一些罪大恶极无恶不作的凶徒作恶多端偏偏还在逍遥法外,但是寿命却还很长无法勾魂,当时我说直接去阳间扮鬼吓死拖回来不就好了吗,何必还要投胎这么麻烦?但崔钰崔判官却斥责我说如此这般跟此些恶人行为有何差异?
我们的职责要求在书面上很简洁,有三点:一是可动用阴间时阴将的任何权利和能力,但不可伤害或间接杀害任何阳间生命,切记!是任何生命!
对于这条,我当时心说那只能挨打了,不然我不用点武力对方不挂点彩能乖乖就范?等对方打累了,累死了,我再把魂勾走,而且还只能吃素了?对于此我是不敢明说,只能等事后问问其他阴将是否有应对的法子。可来到阳间二十余载,硬是没见过其他阴将。
二是绝不可暴露自己的身份,也不可在活人面前展示自己的能力,除非在救人或万不得已之下。
这条我没有不满的地方,暴露了反而行事不便,在阴间的时候身为阴将,自己行事还是相对喜欢低调的,即使可以暴露我也不会选择高调,这是因为第三条,是我又爱又恨的要求。
三是捉拿恶人只要收集证据交于阳间司法便可,看到这里我就暂时推翻了挨打的想法,原来并不一定要抓到恶徒才算啊,好要求啊,我欣喜之余继续往下看,这一看就傻眼了,意思是以防我等前往阳间消极怠工不积极做事,给我们列了个奖惩制度,奖励的是我们在阳间的寿命,通过我们提交的证据无论抓到何等罪行的凶徒被判刑之后刑期的百分之一。
说起这个到至今我还在腹诽,这“抽成”也忒低了!假如我抓到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的,换算天数是三千六百五十天,百分之一也就是不到三十七天?先不说这三十七天够不够我抓下一位十年的,就算有第一天就抓到,第二天就转送看守所,通过司法手续最少也要个把月吧?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