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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大志向男人(1 / 4)

东宁府,牧家。

牧洗,被大街小巷盛赞为全城最风光的男人,此刻他站在镜子前,立式高有俩米的镜子倒映出来的可供挑剔的影象,衣服出自全修行界最盛名的巧女门,量身定做非常贴合身体,这里无可挑剔,腰带俩端龙蟒擒俪珠相扣,不消说论上面璀璨大大小小的玉珠就知道很华贵了,这里自然也无可挑剔,鞋子是精蚕丝制成的登天履,拿什么爱挑剔?衣服不可挑剔,腰带不可挑剔,鞋子也不可挑剔,唯独能挑剔的只能是镜子中那个人了,他皮肤黝黑,于这华美的衣服不怎么搭,这人长相平凡强行穿戴珠光宝气像个暴发户丑自是丑了点。

他自己到不怎么认为。

面庞凑到镜子前,左右面颊都照了遍,露出自恋的笑容。

全城人都说牧洗是最风光的男人。

他本人可不这么认为,更认可他是全城最有志气这个说法,他转了个圈,衣服上的配饰随着转动碰撞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甚是好听,这么一身衣服很多年前那个在街边要饭的小子可从不敢奢求。

那个小子每日所想不过一顿饱饭。

志向就是饱饭。

终于他一天到晚都可以吃饱饭了,这时所想的不过可以穿锦衣。

这不他就穿上了锦衣。

穿上锦衣,所想的不过是同那些在头顶飞来飞去的家伙一般,可以随意断人生死。

这不,那个原本连饭都吃不饱的家伙,不仅吃饱了饭而且还穿起了常人这辈子都不敢想的锦衣,手中握着全城人的生死。

牧洗有大志向。

现在他的大志向,就有朝一日可以将当今的武道青年第一人张小敬,如同那日将他打下台那样打下台,这一日会远吗?

牧洗握住放在桌角的木质长剑,用剑挑开衣柜露出其中大量华贵的衣服,那个时候的小乞丐一定没想过有这么一天好看的衣服会多的穿不完,现在的自己手中还握着名剑‘盗木芽’有什么不敢想的。

盗木芽是风吼谷珍藏的名剑。

此剑甚是高傲,不是它选中的人不认主,风吼谷为此剑走遍了天下,终于在冬日发现卷缩在街角瑟瑟发抖的小乞丐,他一跃成了全城最风光的人。

盗木芽此剑非常特殊,论杀伤力不强,贵在可以源源不断的为持剑者提供大量的真气精华,牧洗练剑近十年,全身修为早已经同剑合二为一,此剑出于不出他的武力将是俩个天地。

同绝代天骄张小敬一战,正是凭借此剑出鞘才能在他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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