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半月之前来到救援慈善会,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即使是那名负责救援慈善会的蓝衣主管也不知道。他与周围的人有着明显的区别,旁人一眼就能从人群中发现他,因为他没有头发,没有胡子。这其实算不上奇怪,因为和平小镇中也有喜欢留光头的人群,可他与那些留着光头的人也有着明显的不同,如果你站在他面前,一定会一眼看到——他连眉毛都没有!如果你把他的全身扒光,你更是会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他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毛发!
传说在一千年前的古代,会有一种群体,他们会剃干身上的毛发,行走大陆,大家管这个群体叫做苦行僧。而在如今奥丁人统治的大陆,苦行僧已经不复存在,而他,出现在救援慈善会之中,独坐躺在角落一个月之久,明显也不符合苦行僧的作派。
森林狼佣兵团在找回皮克的第二个星期就离开了和平小镇,向南方而去。其中有三名佣兵留守在和平小镇:曾今的佣兵团长弗兰克、讨厌鬼路西斯,已经当今森林狼佣兵团团长草鱼的弟弟鲶鱼。此时,他们三个人就站在这个酷似苦行僧模样的家伙面前,均是一筹莫展。
“把他扔出去吗?这是一个废人,”站在弗兰克的左侧,讨厌鬼说,“他在救援慈善会中白吃一个多月了,其余的人还会帮忙洗洗盘子,擦擦窗户什么的,而这个光头家伙,除了吃饭,就只会躺着发呆。”
“这里是救援慈善会,又不是盈利性质,你凭什么把人家扔出去。”鲶鱼站在弗兰克的右侧说道。草鱼团长将他的亲弟弟扔在了和平小镇,这是所有佣兵都没有想到的。事实上,他留守和平小镇这个决定,是由他自己主动提出来的一项决议。原因有两方面,第一,此时失去记忆的蓝帽子先生确实需要一些帮手,单单依靠弗兰克和讨厌鬼,完全是不够用的。第二,在焚毁了一半的约逊城中,有一个叫做图玛女医师可是让草鱼时时牵挂着呢,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一匹奥丁战马,几乎每个晚上,他都会策马奔向约逊城,与重建医馆的女医师相会。
讨厌鬼撇了撇,尖声啐道:“如果我把他扔出去,绝对不会有任何人拦着,又不是我一个人看他不顺眼,你说是不是,弗兰克老大。”
话题被抛到弗兰克的面前,他这时候则是在紧皱着眉头,不知道为什么,你觉得眼前的光头很是面熟,他没有说话,而光头看见他之后,略是沉吟了几秒钟,倒是先开口说话了:“你身上的信仰之光变强了,很好,你很努力。”他说完,又是转头看向五米之高的天花板,躺在那里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