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这对峙的短短一分钟,在众人的屏息以待中,似乎过去了一年般。
二狗早已吓得屁滚尿流,晕又不敢晕,生怕在自己人事不知的时候被这子母凶煞分食而死,却现在这发生的每一幕,无不刺激着他的神经,若是这样都不晕,实在也是对他自己的胆气不起。
其实,若不考虑现实的威胁性,单从人道主义考虑的话,这子母凶煞,算是鬼魂之中,甚为可怜的一种。
女子受孕需要十个月,有的女子会因为各种外因而孕期提前,但大致不差,而若想使孕中女子成为子母凶煞,必须要在女子即将临盆前将女子活埋而死,这样即便一时母体生死,而腹中胎儿却还是会啃食母体五脏而活,待到五脏都吃完了,原本身死的母体尸气也会尽数传染,胎儿从出生便会自带尸气,成为不生不死,不活不灭的活死鬼胎,而母体因为子胎缘故,尸体相汲,往往也能得染庇佑,遂成一对子母凶煞。
这子母凶煞往往是古代的达官贵人在自己的墓葬中所设,防的就是盗墓贼,因为子母凶煞两者一组,逮到侵入者,不将侵入者撕裂成段、五脏掏空是绝不罢手的,手段残忍,罕为人见,这正好符合那些达官贵人希望能达到的目的,甚至他们犹觉得不够狠,还要越凶越好。
相传在清朝那些万恶的地主、乡绅统治一方时,传出民间还有用活埋童男童女决定该选择哪一处坟地之法,手段凄惨,更无人寰。首先是将一对童男童女活埋在两处看中的风水宝地,三年后,如果哪块长出一棵树,树上生出两杈,一杈开花,一杈结果,那么这就是一处阴间宝地。
然则这种法子其实都是江湖神棍瞎编出来的,这一片大陆地大物博,风水宝地那是举举皆是,怎么可能是一具尸体就判定或改变的了?然则惨剧是惨,所施者往往也没有好下场。
据说贵州曾经便有地主如此行事,而在刚将童男童女埋下去当日,便在梦中被两只狗追咬,他想再去爬上李树躲起来,但还不等他跑到李树下,腿就被两只小狗咬了两口,好不容易爬上了李树,发觉这棵李树的叶子变黄了;这时,又见一只老鹰向他扑来,老地主赶忙折了一根树枝扑打,老鹰才给赶走了。
他惊醒过来,浑身都在冒汗,却发现双脚开始化脓,头发也慢慢脱落,吃药也不管用。由于胡思乱想分了神,还主在院子里摔了一跤,两腿跌破了皮,疼痛难忍。
又隔了两夜,当他进入梦乡时,两只小狗又跟上来了,他只好爬上落完了叶子的李树,这时,老鹰又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