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推销员讲了会儿价格后,张汉忠很快的就将手中的一千六给花了个干净。
一千二百买的投影仪,四百买了一堆充电宝和U盘,毕竟地府没电啊!
买好了一大堆东西后,张汉忠就这么抱着三个大箱子,一个电脑盒走出了电脑城。
还好有老何送的五十年内劲在,不然就这么些东西,以张汉忠这体格,想要抱起都难,更别说抱着回家了。
尽管如此,张汉忠也还是觉得这样抱着回家不太方便,因为挡住了自己的视线,压根就看不见前边的道路。
不过此时兜里的钱都花干净了,叫三轮车的五十块钱他都没有,只能够自己抱着,慢慢的磨蹭回去了。
……
“喂?你好,李警官吗?”
“我是李万安,胡局长的朋友!”
“对对对,我问你个事,昨天在你那里做笔录的小孩住哪吗?”
“对,他救了我的命,我准备感谢他!”
“你要查查是吗?好,好的,我等你回电话,谢谢!”
电话挂断,李万安将戴在耳侧的蓝牙耳机摘下,侧过脑袋看向窗外。
昨天的事情他已经从那些跑散的保安和司机那里问清楚,其实不用问,看也能够看明白了。
因为那些他请来的普通保镖们一个个的都是打着石膏来的,根据医院的检查报告上看,一个个的都是骨折。
其实不用看李万安也明白了,毕竟昨天那个家伙的恐怖他是亲眼所见,如果不是关键时刻口袋里的那条项链救了自己,他昨天就该伤筋动骨了。
想到这里,李万安将戴在脖子上的项链拿了出来,这只是一条非常普通的项链,甚至也没什么美感,在端处是一颗浓黑色的玻璃球,此时已经有着丝丝裂纹了。
李万安记得自己走之前,那个年轻人好像告诉自己,这条项链能够救自己三次性命,现在看来,应该是三次之后,这颗神秘的玻璃珠就会碎裂了。
想到这项链的神奇,还有昨天发生的事情,李万安很是后悔自己没用留下对方的手机号码。
不过还好,这人在警察局有记录,仔细找找还是能够找到这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