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朗吐槽,原来您就是传说中的狗仔啊,不过看着旁边成慕森淡定的眼神,他还是没把这话说出来。
林宛彤不用看他都知道他在想什么,不过她并不在意。
依旧解释着:“是人就有缺点,就有他们做错事的时候,他们既然逮住我们的人不放,那我也要逮住他们不放,这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也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懂了吗?小子。”
周朗无语道:“我不是小子,好吧,既然你有把握,那你就当我今天没来过。”
林宛彤很淡定,她转身看着抱着闲鹤的男人嘻嘻一笑。
成慕森淡笑:“怎么了?”
林宛彤看着他眼睛一亮,猛然间说道:“我想去听演唱会。”
男人淡然道:“谁的?”
“松鼠的,我很喜欢他。”
成慕森很诧异,这个人他也知道,是个唱作俱佳的歌手,他年轻的时候创作的几首歌可以说是一代人的青春。
一听松鼠,一旁的周朗立刻说着:“我也去,我也去,给我弄张票。”
这个人他也喜欢,那可是他的偶像,只是偶像之前并不开演唱会,因为他觉得自己的歌迷都是年龄很小的人,没有那个经济实力和时间来看他开演唱会,所以他在十多年后开演唱会。
成慕森嗤笑道:“你们两个,还有其他人吗?”
林宛彤立刻说着:“有,还有萌萌,安安他们。”
成慕森宠溺的看着她笑了笑:“好。”
林宛彤突然有些羞涩,虽然在自己男人面前提其他男人有些不好,但是那个人他是真的喜欢。
在孤儿院的时候,每次播放的歌曲都是一些老歌,那个时候她不爱听老歌,总喜欢找一些奇奇怪怪有趣的歌。
无意中就听到了这个人的歌,虽然听不太懂,但觉得很有趣,渐渐的她开始了解歌里的故事,了解唱歌的人。
随即迷上了他,曾一度她以为自己看不到他演唱会了,没想到那个人居然开了。
懵懂的青春生活里面充满了那个人,她想自己总会等到他开演唱会的,现在不就开了。
林宛彤嘻嘻一笑:“谢谢你,老公,你真好。”
周朗身子都快凉了,这个女人太肉麻了,明明之前还是挺正派的。
林宛彤坐到成慕森身边摸着他修长的手指笑道:“其实你满足了我所有男主角的幻想,我还是最喜欢你了。”
“最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