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龙很不甘心。
心中的那个想法是那么的火热,火热到将他全身所有的精力都全部燃烧着。
然而人力终有时。
吴大龙知道自己跑不动。
哪怕是在这寒冷的冬天里,他都能感觉到肺里要喷出火来,身上已经湿了的衣服和两条麻木的双腿,都在告诉他已经到了极限。
他真的不想放弃。
他不想再做咸鱼,他不想再做别人眼里的那坨屎。
因为看似风光的大哥,其实根本没那么风光。
平时里能够收到保护费不假,但开支同样庞大,带着的一帮小弟需要养着,那些上面的大老爷们一样得孝敬。
别看他在普通人面前可以横行霸道,但这些他都是装的。
在带大盖帽的老爷面前,他从来都是孙子,或者说,是脸往人家鞋上去贴的哈巴狗。
不然他根本就没办法混下去,没人罩着,人家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让他进里面去待着。
所以每个月收的数,有一半都拿去孝敬老爷们了。
而他,却背着最大的骂名,甚至被人当做恶心的臭狗屎。
又有谁知道他风光之下的凄凉。
正经家的女孩根本看不上他这种混混,就连一些混迹于迪厅的舞女都会嫌弃他这种混子。
他已经有两年都没回家了,他的父亲早就跟他断绝了父子关系,这一切都因为他是个人人厌恶的混混。
那些曾经跟他一起长大的玩伴,见了他也是想躲着,实在躲不过,才会勉强打个招呼。
为什么吴大龙也很清楚,因为他是个混混,最不入流的混混。
没有亲情,没有朋友。
那些电影里的生死朋友根本就没有,那些令人一见如故的红颜知己也没有。
有的只是见面敬畏,背后唾弃的骂名。
平时,还可以靠着吓唬别人维持自己的尊严,也可以试图用别人的畏惧来欺骗自己真实的想法。
但被那黑乎乎的枪口指着的时候,所有的伪装都似乎暴露在了太阳底下。
吴大龙真的不想再当混混了,他知道再混下去也不可能混出什么名堂。
在平安街以前不是没有混的比他更好的前辈,只是那些前辈,随便一个严打就被拉去吃花生米了。
这一点,吴大龙看的很清楚。
他们这些人,就跟养的狗一样,需要他们咬人的时候,他们可以咬人,不需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