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粒银色的小圆珠,李煜将其放在手掌中间,反复端详,但是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之处,仅仅是非常普通的银色亮铁圆珠,若非要说出个不同,那也只能是这粒珠子异常轻巧,除此之外,再无任何不寻常之处,可就是这么个珠子,李煜更加睁大眼睛仔细端详,放佛要用一对天生的双瞳在珠子上刻出字来。
尽管整天诗词歌赋依旧,好酒好菜款待,但是千好万好怎架得住一个“禁”字,失去了自由,与死何异,在被囚居的礼贤斋中,除却小周后,每天见到的无非是送饭菜的差役,偶尔得到皇帝赐见,也是倍感奚落与嘲弄,反而更加诚惶诚恐、毕恭毕敬,更加感到精神的折磨,而曾经给李煜带来一时愉悦的园中之草木,花树之鸟虫,也因为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失去了精神的寄托。
但是,深夜的这粒银珠尽管也很普通,却让李煜产生莫名的兴奋,好像这不是一粒珠子,更像是久别的老友,从外面世界特意赶来看望他的老友,“一重山,两重山,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菊花开,菊花残,塞雁高飞人未还,一帘风月闲。”确实不愧是千古词帝,这种境遇之下,又是一首即兴而作的《长相思》。
而感性归感性,毕竟曾经帝王身的李煜绝非一般意义的文人骚客,只是他的词太出众,太耀眼,掩盖了李煜理性思考的一面而已,他隐约想起,昨日这般时分好似也听到过类似的声响。凭借依稀记忆,他趁着月光扫视地面,而地上除了刚才打落的杯盘酒菜,再无一粒珠子的踪影。
李煜寻思,也许是滚落到床榻下面去了,想到此处,他立刻拿起火绒火石就要点灯察看,就在火石火绒刚要接触打火之际,猛然间,他又想到,难免隔墙有耳,窗外站人,若是这般,此时点灯必会招惹麻烦,也许误了大事,尽管他判断可能误了某些大事,但是李煜也并不知道什么事,也许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自我保护的应急反应,所以生生地错开了双手,火绒火石这一相交错,避开了碰撞摩擦,但是由于方向急速改变,锋利的火石还是在李煜左手拇指上划出一条深深的伤口,“啪嗒”,一滴殷红的鲜血滴落在地,紧接着,又是“啪嗒、啪嗒”几滴鲜血落在地上,而李煜对此混不在意,任由血滴不断落下,而满脑子还是在想着珠子的事情。
而就在此刻,在银色的月光下,在滴血的拇指旁边,李煜分明看到三粒同样的银色珠子正在围绕着他的血拇指慢慢转动,李煜以为又是在做梦,可是隐隐作痛的拇指瞬间让他意识到,这不是梦,是真实的一切,这三粒银珠,在围绕转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