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恒溯苦恼的抓抓脑袋,关了窗,“你这张脸,还真是个麻烦物件。”
“那个蠢货,春山君麾下的义士,据说与皇室多有些沾亲带故,家道中落后便跑到都城,打着勤王的名号混日子,也亏春山君舍得钱财,这种废物也愿意养。”
但他真正想抱怨的却不是这个,“我是真不明白,爷这么大个活人就坐在你旁边,他是瞎了看不见?”
沈夜淡笑一声,“难道你会兴致勃勃的盯着男人看?”
“你也是男人啊!”李恒溯甚是不满,沈夜摇摇头,“外头转一圈,谁比我长得好看?”
“……”
李恒溯大大翻了个白眼,二十多年了,这厮自恋的劲倒是越发茁壮成长了。
“说到好看,”男人爱美女大抵是刻在骨子里的兴趣,李恒溯来了兴致,“这绮罗坊里有位晴姑娘,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娇媚,能苏到人骨子里去,可是开春争花魁的一大热门!”
“这都城里比你好看的姑娘少得很,但你总不会比人家妩媚娇艳,那般的才叫女子春情,你这就是沾了一副好皮囊的光。”
晴姑娘……会不会是顾南晴?
这么想着,沈夜推过去一壶酒,夜已经很深了,欢乐窝里的夜夜笙歌听得人迷醉,他继承的记忆中,‘沈夜’在这楼里曾经有几个相好的姑娘,可惜最后都因为各种原因亲手杀了,记得是第三个之后吧,‘沈夜’再到绮罗坊就不再找姑娘陪着,只是对月独酌。
不知觉得,沈夜就把眼前、耳边的情景与过去喧嚣的都市夜场重叠在了一起,“尘世喧嚣,烟火香甜,挺好。”
“啊?”
李恒溯听不明白。
“说说那位赤焰君吧。”
李恒溯又从怀里抽出一叠卷宗,“年岁不大,按照记录推算,今年刚满二十。初闻名是在北境,数万人军帐中取敌军将领首级,得一百三十三两赏。”
“师从何人查不到,但大致的经历可查。”
“他八岁时遇上了北方大饥荒,遂与家人逃难至内地,他是家中独苗,一路上父母以己肉饲之,先后亡故。后来,他流浪到南北交界之处暂时安置了身家,靠着与野狗争食活了下来,成了个小乞丐。十二岁时失踪,十六岁突然出现在银月都附近,开始以杀人为业。”
“最开始,他加入过几个杀手组织,但因为不受约束,任性妄为,皆被逐出。”
“为了己身的安全,这几家先后被灭,自此,他成了一匹独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