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起码一天给我打一个电话,非得要跟我出去聊聊,但我一直没去,一边凑钱,一边钓了他三四天。就在他以为我俩合伙的事儿,就要告一段落的时候,我突然给他打了个电话,表示可以见面谈谈。
宁海当时就有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因为他跟媳妇离婚,是净身出户的,干买卖的钱都是他借的,而且五分利息借的,如果我不跟他干,他还没开始干,就已经赔钱了........
当天晚上,我,李水水,门门,还有李浩,在一家KTV跟宁海见面了。
除了还在医院跟笑笑扯犊子的老仙没到,我们“东方盛会”音乐啤酒广场的领导班子都已经到齐了。
哦,东方盛会这个名字是大家一起攒的,其实我们还都挺满意,但除了门门!
他一直想叫,“黑唇红丝”,“这一夜我醉了”,等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但奈何文化水平有限,起出来的名儿,略微有点白,而且还有错别字。擦,黑唇红丝???这尼玛服务员要真抹上黑嘴唇子,穿红色丝袜,得他妈吓死多少人呐?
去你妹的吧,还这一夜我醉了,他咋不起一个,“爱大了,喝多了,都吐了”的名字呢?
宁海出资三十万,我也出资三十万,正常来讲,我俩股份应该对等,但他之前答应过我,我不用出那么多钱,股份也可以对等。说实话,他也没想到我能整出来这么多钱,所以谈股份的时候,发生了点变化。
我要了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宁海想了半天,点头也答应了下来。他知道我为什么多要百分之十五,我也同样没感觉我是欺负他,因为只要摊子一支起来,我付出的肯定比他多。
股份最后划分,宁海百分之三十五,我百分之二十五,剩下的门门,老仙,水水,李浩,一人百分之十。其中李浩因为只掏了三万块钱,按理说分不上百分之十,但我从那多出的八万里,私自借了他两万,把股份弄平衡了。
这样弄来弄去,里里外外李浩还是欠我个人情,但我发誓绝对没有算计他,绝对滴是想让他跟我合伙一起干!
我们几人签了一份,简单的协议,重要的事儿基本已经商量完了,再往下继续,就是选地点,找进货渠道了。
我没干过大排档之类的东西,所以啤酒,肉源什么的,我都不知道在哪儿弄合适。最后宁海负责这事儿,而我们几个,明天准备先找找场地,把大本营定下来。
分工完毕以后,我们都挺开心,五个人喝了一箱半的雪花大绿棒子,等到所有人都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