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如潮,面上却做出一副感激涕零之色,跪下来道:“姨母既如此说,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您待我真是太好了,我何德何能……”
“好了,快挑几件。”裴大太太催促道。
傅明珠将手伸进匣子里。
指尖划过两个羊脂玉的镯子,那白皙透明的指甲竟比玉色更晶莹白润,捧着匣子的丫头几乎看呆了眼。半晌,傅明珠的手指从羊脂玉上挪开了,点在了旁边一只宝金点翠的项圈上。
“就要这个?”裴大太太挑眉。
这赤金项圈比起那羊脂玉的镯子可是天差地别。这一匣子的珠光宝翠,哪个不比它强?傅明珠偏偏挑了它。
“这,这是金的,我自幼就喜欢。”傅明珠小心地笑道:“我是女孩子,上头那么多哥哥,父母自不会看重我。我生来见识浅薄,那些珍珠翡翠我又不懂……”
自进了裴家,无论任何人问起她从前的人生,她的回答永远是这一套。
世人都是看重男嗣的。因为生了个女儿身,自己在家不得宠,便养成了一副胆小怕事、见识短浅的畏缩模样。只有这样,裴大太太这些人才会轻视她、对她放松警惕。
虽然事实上——当敌国的兵马冲进来时,是她的父母兄长一个一个地挡在她面前,拿命换来她的命。
她一定要好好活着,替全家人活着。
裴大太太果然鄙夷地撇了撇嘴,端起茶道:“那就拿上吧。”
傅明珠千恩万谢地退下了。一路上捧着这只项圈,只觉两只手都烫得火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