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白水属于见过世面的,这脑袋上除了矿长的头衔,可是还顶着什么这个代表,那个代表的名头呢。
所以,这钱到位了,紧接着什么初设、什么环评,换七八糟的手续一样样的也就出来了,经过一些列有关部门的审核,这个事儿,成了。
不过这个集资啊,就是只有个登记表,有名字有金额,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所以从法律的意义和角度来讲,应该属于非法的。
可那时候谁管你那么多啊,煤矿负担重,包袱大,甩都甩不掉,ZF才不管你呢,你能自己玩儿就自己玩儿吧。
谁能想到这以后还有什么改制啥的,更何况我这地方的父母~官,在这里干几年说不定又去其他地方了,哪里管你那么多呢。
到时候谁摊上谁再解决吧。
当然这个事情,改制的时候也提过,很多职工也接受了清退的股金和一部分补偿,再说句难听的,有的早特娘的花没了。
可就唯独一个人,就是这老矿长,当时的总经理,刘白水同志,愣是单独办了一张银行卡,把清退的所谓“股金”打到了上面,钱是一分没动。
当然,这个话也是现在才流传出来,之前风平浪静的,谁知道人家花没花啊。
到了这个时候,我们中间先插上一段儿,再接着这个话题往下说。
这不是干了一年总经理吗?刘白水这号的,大队书记出身,干到副镇长,又提成了煤矿矿长,别的本事没有,就是不服从管理。
以前就是,在县里,从上到下谁都不尿,现在改制了,更好,以前县里的一把手都不能把我怎么样,你个董事会啥的能把我怎么着,说实话,还真没有放在眼里过。
所以,这就回到了本书之前提到的,把个人意志凌驾于公司的制度之上,自己拍脑袋做决定,想干嘛就干嘛,于是董事会一纸文件下来,把他给撸了。
就这号人物,你把人家撸了,人家心里能痛快吗?风风光光了一辈子,到头来受你这鸟气,没那么便宜的事。
得了,这下开始撺掇事情了。
很快,一些消息便不胫而走。说以前入的“股金”,现在要是算算,一个人一年能分十几万,还什么非法集资,白纸黑字又打的条子,怎么就非法了。
这口口相传的消息,速度也不比现在网络时代的慢,一时间,矿上的职工在私底下传的是沸沸扬扬,当然了,表面上依然是风平浪静。
可是要按理说,你们自己改制的时候都认过账了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