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十五岁的江北墨再次起步踏上他的军旅生涯,这次,他踏的是容城。
走的那天晚上,他站在顾南笙的窗台低下,少年抽着一根又一根伤身的烟火。
一个晚上的时间,他都在那个三楼的底下站着。
第二天如期的时间,等江家的人走后,这一次他是孤身站在烟城的火车站,用眼神挑着远方,心里则在想那个傲慢至极的小胖妞,他抿嘴一笑,也许,在他走后那个胖妞很快就会忘了他。
转身毫不犹豫的上了火车站,那一刻的他,不知道,这是萌芽的心动。
在那舔着血过着的日子里,他总是在想小胖妞明媚的笑容。
六年的时光,他从容城走到春城,心里的那个身影,早已长成了参天大树拔不掉。
六年后,他带着心里膨胀的思念,回到烟城的时候,早已是...物是人非。
那一世,她没有去缠着他,却用一抹夕阳无限好的笑容和天真无邪的性子,成功的虏获了这个男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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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南笙转头定定的看着甘谷歌,眼神含着戏谑,开口大言不惭的说道:“我是天生万人迷。”
甘谷歌嫌弃的撇了一眼顾南笙,眼色鄙夷,“你是天生招人恨。”
不知道为什么,她对这个劲敌生不起气来,两个人明明是情敌,却是奇迹般的没有争锋相对,在这个夜晚,有一搭没一搭儿的聊着天。
顾南笙张了张嘴,眼睛眯起,睡了过去,独留甘谷歌一个人睁着眼睛看着房顶。
身边呼呼大睡过去的女人,让她自己在心里挣扎极了,也许没有江北墨他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快六点,震耳的口号声和广播声音就将顾南笙吵醒了,旁边的甘谷歌早已不在了,顾南笙并未在意。
起床穿起衣服,去卫生间先上了个厕所,正终备先洗脸,看到面前摆放好的新毛巾,新牙刷和牙杯,顾南笙抿唇一笑,这家人都是细心的人。
扎了一个马尾辫,竖的高高的,显得精神极了,顾南笙快速的收拾好自己,就出了门,终备绕着军属院的后操场上跑几圈。
下了楼,正好,遇见了甘擎苍,老头儿抬起眉眼,打量起顾南笙,到是一个勤快的女孩子。
“要不要去练练?”
他似乎有一双火眼金睛,可以看透这个女孩子会一招半式。
顾南笙皱了皱眉头,扬起脸,眯起眼睛,才回答道:“好啊!”
只见,两人来到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