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很白,白不过江湖人的剑。
残阳很红,红不过江湖人的血。
————江湖日记
北魏,幽州,长陵郡,雍枫城外应天山脉,应天派。
这是一间十分破旧的客房,早上的阳光透入窗户,照射着桌椅上爬满的尘埃,床上只有一个老旧竹席,窗纸布满破洞,角落里更是布满了蛛网。
而透过窗纸望向屋子外的院子,更是杂草重生,相比起破旧这个词,更准确来说,这是一个废弃的房间。
正在竹席上发出了唧唧声音的老鼠,突然飞速的下了床,跑的无影无踪,原来,床上的那个青衣男子,醒了。
他慢慢的直起了身,摇了摇昏沉的脑袋,忽然呆住了,这是哪?为什么家具都是古时的样式,我不是在苏黎世吗?难道我穿越了?世界上真的有穿越这种事?
萧渐离忽然想起来了,在苏黎世大教堂那,他看见了那把狙击枪,然后也中了枪。可为什么?可为什么明明把他赶出了家族还不算,还要派杀手杀他。
萧渐离虽然想不到兄长为什么这么决绝,一定要杀自己,但是萧渐离自己觉得,自己上辈子不争不求,反而落得个客死他乡的下场。此世,一定不会再忍让任何人,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了自己。
萧渐离挣扎的坐了起来,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十分的虚弱,他需要食物,需要大量的食物来恢复体能,他要下床去寻找食物,就在双脚落地的那一刻,他忽然摔倒在地上,他才发现他的右腿,根本用不上力,这具身体的右腿一定是受过重伤。
头好痛,一阵潮水般的记忆向萧渐离涌过来,萧渐离捂住了自己的头,身体蜷缩在地上,这是属于这具身体原主人的记忆。
原来这个人的名字也叫萧渐离,小时候兵荒马乱,父母早亡,萧渐离一个人靠着乞讨流浪度日,虽然难得温饱,倒也苟活一条性命。
但在他十三岁那年,地方又发生兵患,他在路边快饿死的时候,被应山派四长老莫春秋所救,但好景不长,在二长老之孙叶信拜访四长老之时。
萧渐离给叶信上茶的时候,不慎将茶水洒在了叶信的衣服上。
叶信便一招飞云腿,打断叶信的右腿,让萧渐离跪在他的面前,可怜萧渐离尚且年幼,又没经历过多久的修炼,怎会是叶信的对手,甚至连反手之力都没有,而叶信突然出手,速度之快让莫春秋连来不及阻止。
而在此之后,一个受过如此大伤,又没有财力与能力治疗自身的孩子,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