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建成装修时,各自出人、出力,就连小萍的爸爸(我岳父),都买了一汽车的板方材,饭店装修的所有木料,都是我岳父送的。
能多干一些的,我决不吝惜力气。装修拆下来的每一个钢筋头,每一片包装纸,我都会收集起来,然后拉到哥哥家菜店的纸壳堆里,为的是给他们家多卖两个钱,扔了不也是浪费。
当时哥嫂大侄对我的做法表示不屑,他们家当时是不差那两个钱儿了,但想想过去,开港田时,在寒风中伸出冻裂的手,一元一元的,收那些坐车人递过来的钱,这些废品卖出钱,怎么也顶得上那时一天的收入了,人不能忘本,我做这些也没有什么丢人的吧?
酒店装修完后,我们两家共出资200万,各占50%股份。这也是我有生以来的最大的一笔投资。
在我今天回忆,我感觉,嫂子跟我最后的一次正常对话,是在饭店装修完,开业前大家帮忙,打扫完饭店卫生,晚饭的餐桌上,记得当时我和嫂子是对面坐的,同桌还有其他几人,今天已记不清都是谁了。
小萍也在同桌。嫂子原话说:“明天饭店就要开业了,是你们管理,还是我们管理?要是红叶(我大侄)管理,每月就要给开1000元工资。”我说:“那就红叶管吧。”给大侄开工资,我当然是愿意的,小孩子如果不用些奖励机制,怎么能调动起他的积极性与进取心。
培养起他对这份事业的热爱与兴趣。我当时说:“等我把投资收回后,酒店我的那一半(包括房产)就送给大侄了,他要是今后不愿意干了,卖出的钱就送给大侄。(这是我的心里话,后来在我的父母、哥姐及家人面前,多次说过,直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