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前的唐朝,即便春天到了气温却还是很低,按照叶欢的猜测,现世最冷都比不过这时的春天。
叶欢穿着厚厚的棉袄,缩着脖子,走出了程府。
告别了程婶婶,叶欢坐上马车。
一屁股坐下去,叶欢倒吸了口冷气:“冷,真冷。”
“拿去。”程处嗣递给了叶欢一个暖炉,精神格外亢奋,用叶欢的话来说就是打了鸡血,因为今天正好是踏青的日子。
魏言前一天便从济世堂打探到消息,又让小厮将具体的日子告知了叶欢,不得不说,他是真的想狠狠踩一下叶欢。
用魏言的话来说就是:夺妻之恨,不共戴天,焉有不报之理?
即便在知道叶欢的身份之后,魏言依旧没有放弃。你叶欢即便身份也不低,我魏言若是因此退缩,不是受人嗤笑?被别人以为我怂了?而且既然是程府的人,想来也是个大字不识之人,可以预见胜利的事情为何不做?
……
程处嗣见叶欢发愣,用手拍了拍:“放心,他们若敢笑你,看我不带兵杀过去,到时候看我不剁了他们!”
叶欢很无奈,他很想问一句难道我就这么不值得相信吗?
“放心,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程处嗣冲叶欢打了个哈哈。
“喂喂,你还当真啊!”
“那可不?”程处嗣抬起脑袋,手舞足蹈道,“你尽管跟他们比就是了,比赢了,兄弟们与你一起嘲笑那些自以为是的书生,比输了刀架在脖子上,看他们还敢吱声?”
“我们不是去打架……”叶欢汗颜。
今年的踏青节地址在思怜庄,叶欢第一次参加踏青节,到了此处,便觉一股春意扑面而来。“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这话不是说着玩的,当长安还一片萧瑟时,这里已经满山绿草如地毯般铺满了大地,不仅如此,一些早春的花卉也是羞答答含苞待放。
“不对劲,此处甚是不对劲。”
叶欢皱着眉头,看着入眼春色。
程处嗣有种想掩面的冲动,指着蜿蜒的山路,道:“此处有地热泉,别在此处丢人现眼了,我们快走。”
方才已经有几个公子、才女投来奇怪的眼神。
走在路上,程处嗣道:“是我来之前忘记告诉你,思怜庄每年都是最早开花的,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地方。”
“在长安人人都知道……”
叶欢关注点倒不是这个。
“怪不得,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