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潇潇和小桃望着秦牧,脑袋一片空白。
秦大哥手里的东西是什么呢?尺许长的一个黑棍棍,前面冒出这么亮的光,就好像一个大柱子,在黑暗的房间里穿出一个白白的洞。秦大哥说他是神话,别是神仙吧?
除了神仙,谁还有这等本事。
宋朝不似唐朝,一到夜晚就宵禁,人人都锁在各个坊里,整个城市漆黑一片。大宋朝经济极度发达,每到夜晚就流光溢彩,别说汴梁,就是韩城县也灯火通明,勾栏瓦巷更是彻夜狂欢。
她们对灯笼火把并不陌生。可灯笼火把的光哪能和秦大哥手里的光比较。就好像萤火比太阳,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任潇潇感觉这个光柱子比太阳光还亮,都晃的她有点睁不开眼。
秦牧明白两位姑娘现在的感受,就好像如果有外星人突然出现在二十一世纪人面前,那也得惊得他们目瞪口呆。科技水平的碾压,本来就是对当前常识的摧残。没有谁能面对这样的打击还能保持平静。否则科幻电影凭什么吸引人?还不是因为极度震撼,极度不可思议。
秦牧抓过任潇潇的小手,把手电筒塞到她手里。
任潇潇本能的就想丢开,仿佛那黑棍子是妖魔鬼怪一般。
秦牧紧紧抓住她的小手,不让她松开:“这个东西叫手电。夜里照亮用的。你看,是不是能握在手里,是不是能发亮光,这个亮光就是电变得。”
秦牧的声音似乎有一股魔力,任潇潇逐渐放松了紧绷的小身板,畏畏缩缩的握紧了手电。
秦牧握着她的手缓缓的动起来。
光线所到,一切亮如白昼。
秦牧买的这把手电是户外专用,亮度极高,远超家用灯具。它不是柔和的日光灯,要照顾人类视觉,防治刺激和疲劳,而是暴力的劈开黑暗,把一起都看的清楚明白,让所有现实的潜在的危险都暴露出来。
任潇潇和小桃即使第一次接触日光灯都会被震撼,更别说如此暴力的户外手电。任潇潇的小手随着秦牧的大手移动,改变着电筒的指向。这屋子本来是自己的新房,可是在暴力光线之下,一切都变得那么陌生,变得那么怪异。
若不是她被秦牧半搂半抱着,早就丢了手电逃跑了。
小桃也吓的不轻,颤声道:“秦大哥,你是把天上的闪电给关到这个黑棍子里面了吗?”
秦牧有点吃惊,没想到小桃有这个认识。严格说理论上还真就是,可该怎么跟小桃解释呢?
“我没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