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明大医院坐落于临海市滨海新区光明大路,始建于1959年,是临海市最早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三级甲等医院,由卫生部统一管理,享受地方政府财政补贴,从属于明川大学,享受明川大学科研成果。
明大医院综合大楼底下是医院的停尸房,总共面积约有1000平方米。由于综合大楼的地下室常年光线不足,阴冷潮湿,除了明大医院停尸房的管理者以及偶尔有死者家属进入外,停尸房里基本不会有他人进入,加之停尸房里基本上每天都会运入基于各种原因离世的死者,这些遗体很少能够当天就顺利转到殡仪馆进行火化,大多都会在明大医院的地下停尸房里停留几天时间。这就给原本地下阴暗潮湿的环境笼罩上厚重的阴森恐怖气息。
明大医院是与临海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签有停尸协议的唯一一家医院,滨海新区公安分局辖区内的每一起死亡案件,尤其是刑事侦查大队负责的命案,在对死者勘察结束或初步尸检结束,对于是否作进一步尸检和死亡病例学分析尚无确定结论的遇难者遗体,滨海新区公安分局都会将尸体先运送到明大医院综合大楼地下停尸房的雪柜予以暂时停放或保存。
黄石沙滩7·19命案的死者遗体,在警方运回警局进行初步尸检后,就将死者遗体运到明大医院综合大楼地下停尸房保存,以待视案件调查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尸检或作病理学分析,同时也需要等候死者家属。
黄石沙滩7·19命案的死者遗体存放在明大医院综合大楼地下停尸房的第二组雪柜中,编号为48。
平日里的停尸房通常都处于“门可罗雀”的状态,但此时此刻的停尸房雪柜前聚集了不少人。其中有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董成海即警员欧阳芸溪、几位滨海分区公安分局的法医、明大医院停尸房的管理者,还有司马元英家属司马羽凡、陈慧娴和司马婉琰以及司马元英的副导师周晓波。
陈慧娴左手握拳,右手手掌抱着左拳不断地来回摩擦着,她的眼神和表情既充满紧张又流露出极端的恐惧。司马羽凡站在陈慧娴的旁边,虽无外在的肢体表示,但紧皱的眉毛和过于聚焦从而显得无神的双眼亦表明了他此刻过于害怕甚至不想面对的逃避心理。司马婉琰紧紧搂住陈慧娴的肩膀,眼睛死死地盯着编号为48的雪柜,紧咬嘴唇。
作为一个哲学教授,周晓波一直自视为已经足够看淡了生死的无常,也一直以为自己能够坦然地面对生命的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