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这个男人。”这样一想,她轻松起来,喝一点茶水,微笑着,把视线又一次落到那顶闪耀着红五星的军帽上。
“怎么?”樊田夫笑眯眯地把目光也投向那顶军帽,
“奇怪吗?”
“是的。看上去,您并不像军人,倒是一个典型艺术家。”
“不像吗?”樊田夫仍是笑眯眯地看着她,说,
“虽然我没穿军装,但是,我现在还是一名现役军人。”林夕梦禁不住望着他。
她从小所接受的有关军人知识,一是一年一度招兵季节的标语
“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由于家里没有去当兵的兄弟,她自然也就不知道怎么个光荣法;二是一位当兵的表兄对她说过一句
“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这话听起来自然有道理,最起码那些当兵的都是些没有七情六欲的非正常人。
试想,一个正常男人怎么可能当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兵呢?然而,面前这个男人,且不说他是否正常,也不管他是否正常,当他说出
“我现在还是一名现役军人”时,那份发自内心的自豪,那份来自骨子里的骄傲,简直令她眩晕迷惑了。
这岂止是自豪!岂止是骄傲!这简直是在炫耀!是一个百万富翁在向一个一文不值的穷光蛋炫耀自己的财富,而这个穷光蛋又实在不得不表示出自己的羡慕。
林夕梦无法掩饰自己的羡慕。在这一刻,她脑子里原有那些对军人的成见全部土崩瓦解。
“您非常热爱部队吧?”她羡慕地问。
“是的。是部队培养了我,造就了我,我的血脉里永远流淌着军人的血液。我认为军人是天底下最崇高最神圣的职业,如果有来生来世,再让我选择职业,我还是选择军人。”林夕梦对这个男人肃然起敬。
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知道得太少,简直少得可怜。
“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林夕梦发问。
“成为一名驰骋疆场驾驭千军万马的统帅。”林夕梦望着他,想象着身穿戎装的这个男人统率千军万马驰骋疆场所向无敌时该是何种英姿。
毫无疑问,这是一位太富于血性的男人,他儒雅的谈吐只能表明他教养有素,却掩盖不住他体内那十足的血性。
还有那双眼睛,外形看似笑眯眯,实则锐光逼人,如果没有十足勇气和胆量,是不敢去正视它们的,相信在战场上,就凭这双眼睛也会使敌人心惊肉跳望而丧胆。
“既然如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