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有料到,从小怯声怯气、性格内向的林夕梦,十七岁就踏上了情场。
这一踏不要紧,她在上面又是云里,又是雾里,折腾来,折腾去,再也没有下来。
当她遇到樊田夫的时候,早已经是久经情场的老手。林夕梦第一次见到樊田夫,是深秋的一个傍晚,她刚从外面采访回来,风尘未洗,蓬头垢面,一件黑色紧身羊毛衫扎在白色宽松裤里,外面披件牛仔风衣,斜背黑色皮包,那头浓密的长发胡乱地束在脑后。
她走进新世界酒店三楼,轻轻叩响柳大光告诉的房间,听到一声
“请进”,她走了进去。樊田夫双手背在身后,笔直地站在铺有猩红色地毯的屋子中央。
他三十几岁,精修的边幅,考究的西装,风度优雅,气度逼人,浑身上下弥漫着一股勃勃的生命气息。
他那张英俊的面庞上,一双深邃的眼睛正含着笑意,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般地等候在那里。
在那一刻,林夕梦突然有一种感觉,就像去商店闲逛,猛然看见一件久已想买却一直没有遇到的东西,兴奋得刚要不顾一切地买下,却发现自己口袋里没钱。
她恨不得立刻钻到地下去。猛然间,林夕梦痛恨起那些在此之前遇到的所有男人。
那些男人曾使她花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去打扮自己呵。然而,那简直是一些蠢猪,一些混蛋。
如果不是这些蠢猪和混蛋耗尽她的激情,弄得她心力交瘁,她林夕梦怎么可能用这副尊容,来赴约如此一位生动得光彩照人的男人呢?
她甚至在心里咒骂起柳大光来,这个该死的柳大光,为什么不事先向她介绍一下这个人的情况呢?
他是存心要她难堪的。一定是这样,否则,否则……否则面前这个男人能用这种眼光来审视自己吗?
然而,无论如何,逃是来不及了。林夕梦硬着头皮,自我介绍道:“我……我……我就是林夕梦,是……是……是柳大光的朋友。”林夕梦从小有口吃毛病,但在陌生人面前,由于她特别谨慎,语调非常缓慢,便很少打结,陌生人也就听不出她有这个毛病。
可是今天,她万万没有想到在这种情景下又出现口吃,这种丢人现眼不亚于小时候在集市上看到的一位头面干净却将半截裤腰带露在衣服外面的少妇,所有人都望着那位少妇,而那少妇却一点也不知道。
她当时目睹这一情景,替那少妇万分尴尬。长大以后,每当出门,她最要紧的是将裤腰带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