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小偷!抓小偷!”陆天雨喘着气,追着小偷跑了整整三条街了。
这小偷若去跑马拉松,准能拿冠军。他的年纪比陆天雨还小,大概只有十三四岁,戴顶灰黑的鸭舌帽,牛仔衫裤,穿一双阿迪达牌的鞋子,逃跑的姿势有点滑稽,恐怕是他的其中一条腿有点瘸。
路人惊慌地避开二人。陆天雨不敢奢望有谁站出来帮忙逮小偷,他喊抓小偷,只是希望路人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别把自己当成了不法之徒。虽然他心底的确希望有人仗义相助,可现实就是这么让人无奈,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又跑过去了一条街巷,小偷越跑越慢,气喘吁吁:“你……你怎么像狗一样……咬着我不放……”
陆天雨感到啼笑皆非,这家伙把人家的钱扒走,还敢骂人家是狗。他立马反唇相讥:“你这不要脸的狗贼!有种你别跑……”
小偷边跑边看了一眼手里的黑色钱包:“都是混口饭吃,何必……苦苦相逼。”
“那是我明天饭钱!”
“兄弟,我,我两天……没饭吃了。”
“谁是你兄弟,钱包,钱包……还来。”
“你、你……你已经追了我半个城市了,至于吗?”
“你逃……天涯海角……我也要逮到你……”
陆天雨实在佩服他的脚力,如果他的腿脚正常,自己恐怕早被甩掉了。
前面就是一个叉路口,小偷回头看一眼陆天雨,知道自己碰到了硬茬儿,终于决定放弃,说:“算你狠……钱包老子不要了!”
说完,小偷将钱包扔到了前方的马路上,自个拐弯跑向另一边。
陆天雨看着那钱包,呈现完美的抛物线,掉在马路中央,心中一喜,直奔钱包而去。
他忘了前面是一条环城公路。
就在他准备捡起钱包之际,一阵刺耳的刹车声直冲耳膜。他条件反射地闻声望去,一辆大卡车迎面撞来……
这本来是陆天雨最美好的一天。第一次和女朋友约会,用身上仅剩的几百块钱和她一起大吃了一顿。说不上是浪漫的烛光晚餐,至少也算是其乐融融了。一切都在计划之中,吃了这顿饭,身上仅剩下四十多元钱了,这是他未来两天的伙食费,离发工资还有两天。
但是,没想到刚从餐厅出来,钱包就被这可恨的小偷给“顺”走了。幸好女友眼尖,(或许这也是种不幸)发现了小偷的行径。于是,他叫女友原地等她,自己勇敢地追小偷而去。
钱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