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破败不堪的公路上,一只车队正艰难地前行。
炎热的阳光,将公路的柏油层晒得要出油一般,两侧的树木,不少已经枯死。
车队相当庞大,前后数十辆,种类繁杂,越野车、大卡车、吉普、小轿车,领头的还有一辆装甲车,简直是一个大杂烩。
但无论是哪一辆车,它们的共同之处,整车上下,都有一层或铜或银的镀层,极少数才会镀金。
而作为提供视野的玻璃窗户上,也被密密麻麻的细金丝/铜丝栅格所覆盖着,虽然降低了可视度,但总比没命来的好。
领头的那辆装甲车,就是全部外层镀金的,七月中午的酷烈阳光照射上去,俨然一辆金甲车。
此时金甲车的驾驶位上,坐着一个体格彪壮的中年男子。
他一脸横肉,满脸写着“我是个狼灭”的样子,正光着膀子,一只手抓着方向盘,一手拿着对讲机,和后面车辆的人说话。
“二子,测算一下,距离364号避难所,还要走几天?”
过一阵,对讲机里响起一个声音:
“大哥,直线距离只有30公里,就在前面那片山谷之中。但附近是个邪巢,我们得绕很多路,大概还要走200公里以上。路太破,又只有日头最烈的时候才能走,算算后要3天后才能赶到。”
“那你这么多废话干嘛?直接说3天的路不就行了!”彪壮男子一甩对讲机,继续开车。
这时,被丢到副驾驶座位上的对讲机的频道内,传来一个低三下四的声音。
“大哥,我错了。”
但彪壮男子已经懒得再听,只是加大了油门。
这可苦了后面跟随的车辆。
道路残破,坑坑洼洼,不时还有些灌木杂草横亘在道路上,十分难行。
之前车速不超过每小时30公里,还能勉强忍受,这一开快,顿时颠簸不已。
对讲机的频道里,过一阵,又传来一群人说话的声音。
“你说,咱们既然明明知道这些避难所的位置,干嘛还要往外发广播,那不是提醒他们了么?”
“对啊,就应该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直接潜进去,然后一通闷棍,连人带东西都装走。”
“你们懂啥,大哥多精明的人?他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是,是,只有大哥这样又狠又精的猛男,才能带我们生存下来。”
正在这时,对讲机内突然传出惊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