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笛声吸引了四个人的注意,燕东楼率先跑了出去,方舟紧跟其后。
自己刚想完这个时代里,人们对变异者们避之不及就来了一个制造动静吸引变异者的人?
这也太巧了吧?
难道是不想活了?
孙雨晴躲在方舟身后,喏喏地问道,“怎么了,方哥?”
“没什么,又人在按车喇叭。”
“方总,有什么奇怪的嘛?”
罗朦也凑到了旁边,不明所以。
“当然奇怪,变异者对声音特别灵敏,他这么做无异是在吸引他们!”
罗朦恍然大悟,不过刚才她看见那些变异者好像不堪一击似的,燕东楼一个人就能对付那么多,不知道方舟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们去看看吧!”
燕东楼又来了兴趣,兴致勃勃地盯着三个人,身体却走出了数步。
方舟叹了口气,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提着枪跟着也走了出去,“那就去看看吧!罗朦,你那里还有什么武器?如果用弓不顺手的话,可以换换!”
罗朦面色为难,“嗯……弓就挺顺手的了。”
现在想想,自己真是傻瓜得可以,当初走的时候,也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情,随便拿了几样就穿了过来。
除了弓和弩之外,其他的都是些重武器,放出来的话,自己提都提不动,更别说使用了。
至于弩嘛,后作力比较大,罗朦不爱用,怕闪了膀子。
其实,弩的后坐力能有多大呢?只是她接受不了那种突然劲儿罢了!
此时公里之内的一位青年,手里拿着一根棒球棍,疯狂地按着旁边车内的喇叭,不时还伴有他的口哨声。
面对着四面远处缓缓走来的变异者们,他不慌不忙,活动活动肩膀,深呼着几口气,仿佛在做轻微的热身。
他的木质棒球棍上的顶头,钉满了密密麻麻的钢钉,保证打一下就能将人的脑袋给打成蜂窝煤。
环顾着四周,他有些惊讶了,向他这里走来的变异者有些多啊!
糊糊悠悠估计能有上百人了。
“呸!我命由天不由我,死就死吧!”
男子重重吐了口吐沫随即双手握紧棒球棍,颠动着身体,寻摸着哪面的变异者离自己最近。
变异者的步伐逐渐从走变成了跑,模糊地看见了活人,个个的速度都提了上来,仿佛饥饿很久的人闻到了鸡腿的香味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