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神真火的热度自不必说,融化一些铜铁之物并不是什么难事。难的是将这些坚硬之物的构造改造成软体结构。这个步骤不仅仅要考虑到火焰的温度,还要考验手法的娴熟。不过,铜铁之物能够一直熔化重构,倒不必担心材料的损失。
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改良,王权手中的金属薄片一次次变形重组,化成种种形状。也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一双长筒马靴样式的鞋子开始出现了。
接下来就是在鞋子上刻录阵法符文,这一步比起第一步要难的多。不仅要熟悉种种阵法,还要能够将阵法准确无误地刻到鞋子上。这倒不是什么难事,可以先用普通的材料练习几次,等完全熟悉了再正式炼制。
如此这般,王权花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才炼制出了第一件法器。在洪荒世界,法器比凡兵强不了多少,可王权依然很欣喜。
他兴高采烈地穿上履云靴,在半空中滑翔了两千多米,这才意犹未尽地落到地面。这短短的两千米,他体内的法力就消耗的差不多了。洪荒世界的规则非常厚重,正常的物理运动并不会受到什么影响,但是一旦动用法力,强大的压制力就降临了。
从一个被虹猫少侠吓得一颤的少年,成长为一名炼气化神境界的炼气士,王权这一行的目的也完全达成了。他打坐恢复了法力后,特意和虹猫少侠吃了一顿告别宴,然后就踩着踏云靴离开山谷了。
人类,始终是要回到人类社会的。
相比于离开时的战战兢兢,回归之时就顺利了很多。在拥有元神的情况下,他能够轻易感应到山川之中的种种危机,有太阳星在,也不会搞错方位、一天之后,他已然走出了群山。
之后,他又踩着履云靴升到万米高空,寻找到了人族部落的方向。
当王权走到部落门口时,一队穿着兽皮大衣的巡逻兵围了过来,神色不善地看着他。
“呔,你是哪里来的炼气士!想要到我们部落做什么?”一个脸上画满油彩的马脸男子走上前来,喝问道。
“这…“王权仔细观察了几人,发现他们的神情都不对,似乎看着他们的杀父仇人一般。
他想了想,将左臂的袖子撸起来,右手指甲一划,殷红的血液流了出来。他将手臂伸到马脸男子面前,温言道:“这位族人,我也是人族!你看,我的血和你们是一样的。我叫做虎子,不久前流落在外,后来得到奇遇,学成了一身本领,这才得以回归!”
“咦?”马脸男子闻言,神色放松了些,也割开了自己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