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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五章 这是乐趣(1 / 3)

“哎一股~,今天怎么回事啊?一个路演的组合都没有,是都放假了?”

本来他们三个在去商场的时候,还想在路上看看其他组合的路演,结果平时那些大热的地段,今天倒是空无一人,总不能是所有的组合都去准备打歌了吧?这次的打歌因为打歌期比较的短,本来就没有多少的艺人参加。

“不好说,说不定是在准备圣诞舞台呢?看不到就算了,怒那你们自己就是idol,怎么还那么喜欢看别的idol表演?”

洛羽慈对这个问题也是挺好奇的,按道理来说,人应该不喜欢看到自己的工作呀。

“好看啊,而且羽慈你不觉得,在自己休息的时候看别人上班是个很开心的事情吗?哈哈哈。”

“啧,你这个人还真是恶趣味,就不能单纯的欣赏嘛。”

对于朴素妍这话,孙佳仁只露出了一个很劣质的假笑:“少来,都差不多好吧,每天都在练舞,要不是关系好的话,谁会去看别人的路演呀。”

放假的时候,她还是喜欢自己一个人放松或者是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当热爱变成工作的时候,就只会对它间接性的热爱了。

随后,他们也没有再讨论这个问题了,都到商场里了,还讨论这些干嘛,直接开始今天的主题多好,当然,这个主题并不是买衣服,而是让她们两个的青梅竹马,也就是洛羽慈试衣服,这个算是她们从小到大出来逛商场的乐趣之一了,毕竟身边有个衣服架子。

而且这个时候,弟弟就没什么理由拒绝她们了。

对此,洛羽慈也是相当的无语,不过看在是出来逛街的份上,就满足她们好了,反正自己也不用做什么,稍微麻烦一点的地方可能就是自己需要频繁的进试衣间。

“不行,我还是觉得这个棕色的大衣陪灰色的围巾好看,然后这个手套也戴上,嗯~,很不错,等我先拍张照。”

朴素妍很是满意的看着自己给洛羽慈安排的穿搭,这么一弄,弟弟的优点不就全都被自己给展示出来了嘛,气质好,腿还长,果然,不管什么价位的衣服,羽慈都能轻松的驾驭住。

“我还是觉得这件高领毛衣好看,大衣稍微有点太老套了,而且棕色的还不如刚才那套灰色的呢,你这颜色对比的也太明显了。”

孙佳仁的意见还是跟朴素妍的不一样,或者说,她们两个关于衣服的审美就没有一样过,要是有两个羽慈就好了,这样她们谁都能满意,就是可惜没有。

“哈?你自己问弟弟,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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