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你继续说吧。”
毛巫笑了笑,然后闭目养神。
何晨甩了甩脑袋,继续讲正事?
“……对于队形问题……”
何晨继续诉说,不过忽然发现,毛巫竟然睡着了!?
他对烈比了一个禁声的手势。
让老人家多睡睡。
几人走出去,外面太阳很大,火辣辣的。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海面。
虽然宽广,但是何晨知道这只是一个面向海洋的山谷而已。
外面才是广大的世界。
“事不宜迟,下午就出发去探寻水部落。”
如果光是大荒部落,是很难匹敌水部落的,水部落光是部落本身的人数就比大荒多,跟别说还有很多下属部落。
但是有了黑狗部落就不同了。
两个中型部落加大荒这个很强的小型部落,相信其他小型部落是不会插手,而是保持中立的。
这样的话,说不定真能消灭水部落。
“希望不要遇到根。”
在史前世界,有部落的都叫部落人,而孤身一人在外的就叫野人。
原本猴怪部落的根巫,现在就是一个野人。
除非加入某个部落,不然就会一直是野人了。
“晨,我们什么时候走。”紫询问。
她的一切安排都是跟随何晨,唯一的使命就是尽量把何晨安全带回大荒。
“下午,我们吃点东西注意一下,下午就去水部落,打探完情况我们就回大荒,然后准备秋季的战斗!”
“好。”
……
“抛射石矛是一个很不错的方式,如果来三排轮射会更好。”
何晨这个半吊子的穿越者,前世学的东西太少,所以只能提出一些最基本的意见。
不过也很有用了。
不管是排队枪毙、弓手弩手,三排轮射都是一个不错的方式。
一排射击结束,向后退换弹药,然后第三排射击结束时,第一排也已经准备好了。
当然,这用弓箭的话效果更好。
虽然现在弓箭还没搞出来,不过何晨已经找到了方向。
之前用兽筋做弓弦不太好,因为兽筋不耐久,易断。
但是经过毛的研发,发现用绿毛虫的吐丝,再加上鱼脂,经过炮制后做成的弓弦,不仅有力道,而且很坚韧。
所以弓箭也快做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