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在要被卖进王招宣府中之前,大家都一直叫我潘六姐,后来因为要进府,不能再这样叫了,不然就冲撞着府中的六小姐的本命了,那时节刚好家里有一道人路过,说是我长得一对白里透红的好小脚儿,粉x嫩极了,便以佛道中圣物给我赐名,于是才唤作金莲……”
“原来如此。那你为什么要改名叫,肥桃?”
“我还有个小名呢,那时候为了孩子好养,家里人通常还要给孩子另取一个小名用来使唤的,比如男孩子就喜欢叫什么阿猫阿狗之类的,而我们女孩子呢,就喜欢叫一些花花草草的,女孩子大名可以没有,小名却容易,我的小名,就叫桃奴……”
“桃奴?为什么这样叫?”
“你知道什么叫做桃奴吗?就是一种桃树上自动脱落的幼果,通常是因为低温、干旱或者缺肥的时候,就会产生桃奴,我爹因为感叹我命运不济,所以,在他去世前,才给我取了这么个小名,那时候我三岁……”
“你父亲是怎么样……”
“不记得了。我妈说是病死的……”
“为什么你也裹了脚,但是,看上去却并没有什么影响……”武直转移话题。
“你们这些臭男人吧,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是有裹脚,不过是为了把脚裹得纤直些而已,才不是那种伤筋挫骨的方式,这种缠足叫做‘快上马’,而这种鞋子就叫做‘错到底’,不过,从今天起,裹脚这种事,我不再干了……”
“原来如此。”
武直懂了,原来缠足这种行为虽然从北宋末开始兴起,但这个时候并不像是后世所认为的那样,就只是一种完全畸形的形态,其实是有两极分化的,一部分人赞同,一部分人抵制,就连缠足的妇人当中,也分为两派,一派是做得极端些的,从她三四岁起就被家中人开始强制性裹脚,然后从幼儿时期一直缠到老,就这样完全将双脚给扭曲成一团,就比如赵七的老娘那样的……
另一类则做得比较温和,只是为了让脚裹得纤细些、有形些罢了,因此并不会损害双脚的筋骨,而且随裹随取,就比如像金莲这样……
而且金莲裹脚是去了张大户家之后,在余氏的要求下才开始裹的,时间才不过小半年……
也幸亏如此,才保得金莲的一副天然的好脚板。
要真裹成赵七的老娘那样,武直可受不了。
金莲上了高地,进堂中去了,方琼却立刻蹿过来。
“师父,那个酷酷的小姐姐,真的是你的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