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
站在山顶上高喊着父母的名字,期待寒风将声音送进亲人们的耳朵里,然而没人回应他,原地等了好几分钟,高喊无数次,还是没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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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晕到站不稳。
原地蹲了两分钟左右,终于死了心。
白爬一座山,白白消耗很多体力,怎么可能不憋屈。
耳边还是能听见鹿在叫,张小楷收拾了东西,准备继续上路,去攀登旁边那座更高的山峰,盯着它看了又看,发现山顶上有树。
即使上去了,除非爬到最高的树尖上,不然多半还是看不见东西。
犹豫片刻,又打消了攀爬它的想法。
下山比上山容易多了,绑上“滑雪板”之后还能偷懒,顺着鹿的叫声找过去,手枪已经拿着了。
在这荒野中没披萨,也没人做饭,能吃的食物都吃完,再想吃必须自己动手寻找食材。
找到小鹿的过程并不复杂。
往下走了二十多米,它就蜷缩在一棵树的背风处。
少年的视线和小鹿接触,枪就握在手里,保险栓也已经打开,扣动扳机就能杀了它。
距离只有五米多,没道理打不中。
很小一只鹿。
红棕色毛发,身上带有零星白色斑点,尾巴下面则是白色,北美地区挺常见的白尾鹿,张小楷早就见过。
如果换成一头成年鹿在这,无论公母,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但面前只是小鹿,张小楷长这么大以来,从没亲手猎杀过动物。
小鹿在见到人之后,顽强地站立起来,一脸提防地看着张小楷,张嘴发出叫声,眼神清亮透彻,带有点威胁的意思。
往周围看,没有鹿的脚印,也没有其他白尾鹿的踪迹,看样子小家伙已经在这逗留挺久了。
心里挣扎着,跟饥饿做搏斗。
并没有没犹豫多久,已经饿到失去理智,几秒后便决定要烤了它补充体力。
就在准备扣动扳机时候,视线瞥到树旁的小雪丘,有根鹿蹄子露在外面,立马将枪口偏移开来。
从小以聪明而得到老师偏爱,上学都是跳级,张小楷聪明到能猜出,既然小鹿还活着,母鹿应该才死没多久。
这气温比他家冰箱都冷,肉还可以吃。
急匆匆走过去,将用脑袋顶撞自己,勇敢捍卫母鹿的小鹿放倒,拉开书包拉链找到备用的电线,将四个蹄子困在一起,有充当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