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道道的农民。虽然比曹忠河小三岁,但头发比曹正轩黑多了。是一个精瘦的老头。
张雨桐的舅舅最喜欢的就是喝酒。许多人早上爬起来是抽烟,没有烟,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张雨桐的舅舅是爬起来就喝酒,没有酒,生活都没有味道。他是一日三餐都要喝酒的人。
十几年前农村时兴种两季稻。七八月份的时候一方面抢着收割稻子一方面抢着种晚稻,俗称“双抢”。双抢季节恰是一年到头最热的季节。农民下田都会用开水壶带一壶凉水。张雨桐的舅舅不带凉水,带的是白酒。
渴了,热得透不过气了,人家喝凉水,他就喝白酒。人家是白酒越喝越渴,他是越渴越喝。
张雨桐的舅舅是没什么钱喝酒,所以在量上受到限制,但三天两瓶白酒是绝对少不了的,如果手头宽裕的话,一天一斤白酒真不在话下。
张雨桐的舅舅挂在嘴边的话是,他这一辈子喝的酒比有些人喝的水还多。你还别说,与那些不喜欢喝水的人比,张雨桐的舅舅的话一点都不夸张。
曹正轩带着张雨桐把张雨桐的舅舅接到家是下午四点半,余婆婆只烧好了一两个菜,张雨桐的舅舅进门一杯茶没喝完便提议坐餐桌上去说事。
“我这个人最喜欢边喝酒边说事,酒喝到位了,事情就解决了。”张雨桐的舅舅理由非常充分。
“哎呀,老舅,”曹忠河虽然比张雨桐的舅舅长三岁,但还是按曹正轩的叫法称呼张雨桐的舅舅为老舅,而曹正轩是跟着张雨桐叫的,“我真是碰到知音了。上桌,上桌!”
“老舅,正轩请来陪你喝酒的孙老师夫妻都还没有到呢。”张雨桐无语道。
“那有什么关系呢。我们边喝边等,”张雨桐的舅舅向餐厅走去,同时招呼曹忠河,“亲家,我们先上桌。”
张雨桐还想说什么,曹正轩扯了扯她的衣袖,“没关系的,雨桐。我很喜欢老舅这么率真的性格。”
“哼,你还能说不喜欢吗?他就是见了酒就黑了眼,别的都看不见了。”
“没事,只要老舅开心就好。走,我们一起陪去。”
“你去。我去厨房帮忙。余婆婆一定慌张了。”张雨桐道。
“那我也去厨房帮忙。”
结果等孙大伟带着汪水芬到来,也就是所有的菜烧好上桌的时候,曹忠河与张雨桐的舅舅各自喝了一杯半白酒,已经不叫亲家不叫老舅而是直接老哥老弟的称呼了。
大家一起坐上桌,两个人就更兴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