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起了背脊,她要坚强地站在丈夫身后。
吃过了饭,千叶为女儿打扮好,自己换了宫装华服,在苍云山两年穿得都是便于生活的短衣,一下子又换回这些曳地长裙,千叶好不习惯。可融在她骨血里的天生贵气,只需一件衣裳,就足以傲视群芳。而楚歌为了便于进宫,也换了华丽的裙衫,两人抱着初初往外去,惠梨等在门边说:“天底下的美人,都生在咱们家了。”
一驾马车将千叶送入皇城,在宫门前等内侍来领路时,千叶看到不远处停了有国舅府标识的马车。两年了,听说韩越柔始终没出嫁,其实哪怕被退婚两次,甚至是被休妻合离,国舅府的千金也不至于嫁不出去。若是像楚歌这样自由自在的女侠倒也罢了,女子当然也完全可以不依附男人,顶天立地地活着,可韩越柔绝不是这样的人,若是,当年的婚事也不会闹得沸沸扬扬。
“公主,请随奴才来。”终于有内侍来领路,再次踏入阔别两年的皇城,感觉和从前没有任何变化,宫门里的太监宫女倒是换了无数张脸,千叶几乎都不认得了。
初初在楚歌怀里扭来扭去,咿咿呀呀地表示着不满,千叶便让她放下,小家伙果然自己欢快地跑了起来,她大概从没见过这么长这么笔直的道路,毕竟一出生,就是在山路崎岖草木葱郁的深山里。
千叶看到女儿如此可爱,心情好了很多,也打算今日之后,再不带初初进宫。她今天来,不是给芳贵妃面子更不是为了皇帝,只是不想定山在外头,还要为了这种事应付别人的嘴脸。
“初初,慢些走。”千叶追上来,牵过女儿的小手,蹲下来为她拉好松开的衣襟,告诉女儿一会儿见了人该怎么做,小家伙像模像样的点头,实则这个年纪,根本还什么都听不懂。
千叶起身,见路的前方出现了熟悉的面孔,纵然两年不见,那张脸也没什么变化,只是身上的衣衫素净了许多,再也不是从前那个耀眼夺目的千金小姐,果然是韩越柔,宫门外韩府的马车,是她的。
初初指了指那边的人,意思是告诉母亲有人来了,而韩越柔看到千叶,立刻就加快了脚步,千叶抱起初初交给楚歌,韩越柔已经到了面前,欠身行礼道:“公主万福,真是好久不见了。”她不等千叶应话,就抬起头,看着楚歌怀里的孩子说,“这就是公主的女儿?”
千叶没有应答她的话,她根本不想让韩越柔碰自己的女儿,淡淡地道了声:“好久不见。”便借口要去见芳贵妃,韩越柔不得不让路到一旁,看着千叶的长裙从面前曳地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