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常说,做人要诚实坦荡少撒谎,尤其是对待自己的亲朋好友,因为你每撒下一个谎言,哪怕是一个善意的谎言,后面也要用无数个谎言去掩饰,而在这个掩饰的过程中,你会承受很多常人难以想象的痛与苦。
林鸥就是这样,为了掩饰自己喜欢了靳枫多年的秘密,她这些年每一天都在演戏,每一天都像一个间谍似的,神经高度紧绷着,深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会将心底那点小秘密泄露出来。
譬如今天,她一不留神,就让安小仙看穿了她。
这样也好。
以后就再也不用不着那么辛苦的天天演戏了。
这般想着,林鸥舒了口气,然后面色平静的迎上安小仙的目光,忽然间就像突然变了个人似的,女王气场暴涨,唇角一勾,笑睨着安小仙。
“公平竞争?说的可真好听,认识靳枫的人几乎都知道,他的心里只有你,你让我去找他表白,这不是让我去自寻死路,让靳枫和我划清界限,从此再也不和我亲近了吗?”
林鸥这番话,无疑是正面承认了她喜欢靳枫的事实。
站在大厅门外偷听的锦荣,心脏一瞬间就像跌入了万劫不复的寒冰地狱,被蚀骨冰寒的气体冻结成冰,难过的都没有心跳了。
安小仙略带着几分吃惊的表情凝视着林鸥,表情微微怔愣了几秒,然后忽然仰头无声的哈笑了两声,回眸笑看着林鸥:“你终于承认了。”
“是,我承认了,我喜欢靳枫。”林鸥毫不胆怯的盯着安小仙的眼睛,一字一顿的告诉她,“我喜欢了他整整十七年,比你认识他的所有时间加起来都要久。”
“17年!”安小仙垂下头,在心里粗略的算了下,“你和我一样大,今年都是24周岁,也就是说,你从7岁那年就开始喜欢他了。”
“对。”
林鸥坦白的告诉安小仙。
“我7岁认识的他,没过多久我们就成为了惺惺相惜的朋友,同年底,我和他被绑匪绑架,他把唯一逃命的机会给了我,我在他快要被绑匪打死的时候返回去救了他。”
“我用刀捅死了绑匪之后吓晕了,是靳枫背着我走了好几里的山路才拦到车回城,在将我从山里背出来的时候,他没有鞋穿,打的是赤脚,醒来后,我去看他,脚底全是触目惊心的血泡。”
“然后你就喜欢上他了?”安小仙突然插话进来问了句。
“对。”林鸥大声的承认,“因为他的不离不弃,他的舍命相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