甑亮的脑门,圆润的形状,可以直接拿来当灯泡用的光泽….
等等,这不是血色玫瑰的那老头吗?为何会出现在此处?
方拙此时心里有一万头洪荒巨兽狂奔而过,难不成云庆城里的猎人公会还兼职开武器店?这果然是个疯狂的地方。
方拙转身就走,他可不准备在这找一份什么事情,哪怕忍着去佣兵集团呢!可是刚刚转身,老头抬起头,一道目光就落在了方拙身上,方拙抬起的那只脚就落不下去了,身体僵硬着,一动不动。
当然,这自然不是对方修为通天,能够掌控方拙的动作。但是此刻方拙却没有一丝移动的意愿都不敢有,因为一旦那样,身后那道锐利如刀的气息,必然会跟上疾风骤雨式的攻击,这是方拙无数年丛林间生死磨砺和白鹿书院打磨出来的本能。
唯有等待对方出手,凭借着那一瞬间的骤然反击,自己才能有真正的一线生机。
几分钟,身后那道突然出现的气息,如同来时突兀消失。在同一时间,方拙手中出现了轻语一号,细长有力的手指静静放在扳机上。
这只手很稳很有力,所以没人怀疑,稍后黝黑的突击步枪里射出来子弹的威力!
被轻语一号指着,就算这位一副世外高人样子的老头,脸上也微微一僵,慢慢站起来,开口道:“小家伙,放松,看样子你是去过血色玫瑰?”
听到对方这样说,方拙终于发现了一些细微的差别,面前的老头虽然与血色玫瑰的老板极像,甚至连光头、形状都很像,但是面前此人显然气息更为厚重,脸上有一道极细的伤口,眼中的神色显得很平静,与那位不时闪过一丝狡诈的老头并不相同。
看来不是一个人,方拙放下手中的轻语一号,大厅中原本喝酒看戏的诸位大汉们,脸上脸上都漏出赞赏之意。
看到方拙放下枪,老人继续开口道:“血色玫瑰的老板是我的孪生弟弟,名字叫阿大,而我叫阿二,不过这里的人都称呼我为二爷!”
这种狗血剧情,方拙实在不知道应该开口说什么好,不过他还是比较讨厌这种突入起来的考验,特别是自以为是的。
“你来是想当赏金猎人?”二爷继续开口道。
方拙点了点头,虽然自己对面前的老人无感,带着确实是自己的目的。
听到方拙的回答后,老人就埋头在身前的柜台翻了翻,然后讲一个盾型的铜牌扔了过来,金色的铜牌上,有两只交叉的长枪,四周围着一朵烈火与一支象征荣耀的花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