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水的月华,透过疏疏密密的枝叶洒下,印得盛宇卿被捕兽夹夹住,鲜血覆满的左腿斑斑驳驳。大抵是因为方才乱动,鲜血又开始从渗得湿乎乎的裤腿处滴落。
也印得抱着一个腿,原本极娇妍漂亮的五官,因着疼痛扭作一团的盛宇卿,越发显得可怜兮兮。
漂亮有啥用,顶多是个漂亮的“草包”。
“想要我救你,那么接下来,你把声音放低。先头掳我的刺客,被肖遥杀死,想来不久后,就会有人过来。”
盛宇卿连连点头,轻声道:“都听你的。”
李京华看盛宇卿听话,便四处打量了一下……
“喂,你还不过来帮忙,乱看个什么劲儿?”
李京华俯身,在腐败的树叶里翻找。
“我说你,听到我的话了没有?”
嗯,这块石头似乎大小正好。李京华就近捡了根树枝,拿树枝扒拉开埋着石头的黑土。
“喂,我说……”
“特么你能不能给我闭嘴!”李京华瞪了眼一脸急切的盛宇卿:“聒噪死了!”
盛宇卿抱着腿,气得抄起地上的一根枯枝向着李京华扔了过去:“你他、娘不救老子,还敢吼老子?”
这傻缺,还老子呢?也不瞧瞧自己长得多像个姑娘……
李京华怕草包再吵,无奈叹口气:“捕兽夹,你一个小男……大男人都掰不开,你觉得我能掰开?我在找石头和韧性高的树枝,试着帮你撬开。”
盛宇卿听了这话,才闭了嘴,继续抱着被夹住的腿,吸了下鼻涕,瑟瑟地抖。
看盛宇卿桃花眼一直盯着她,她一抬头看,盛宇卿就可怜兮兮地眨巴着漂亮的眼睛,她不由得心头稍软——小鹿似的漂亮眼睛,怎么看怎么无辜。
虽说草包了些,但其实他也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我,素来少说话,多做事。独来独往惯了,也不习惯做事前去解释为何要这样做。所以,倘若日后我们还要相处,请你多体谅些。”
盛宇卿眼睛亮亮的:“哦。”
李京华摇了摇头,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好笑:跟这个有着天家姓氏的贵公子,哪还会有什么日后的相处?看来,是小李京华软弱的性格在影响自己。
很快的,李京华把手掌大的石头挖了出来,随后,她又跑去先头被肖遥暗器杀死的黑衣人那里——黑衣人身上背了把长剑,拿来砍树枝最好。
至于为什么不用长剑撬,自然是因为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