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死的那么早!虽然我天天盼着你死,但没想到你死的太快了,留下这么一个大坑给我,我究竟该如果才能打败城外的三万军队?父王!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啊?”
李维森摇摇晃晃的走进了寝宫,随便找了一个侍女,撕开侍女的衣服,开始大力的征伐,管他今天结果如何,先爽了再说!哪怕我今天死了,我也要爽够!
城外,三万贵族大军后方出现了一支2000人的部队,领头一人正是巴科隆撒,巴科隆撒大枪一挥,所有部队被电光笼罩,然后几道巨大电光砸到贵族联军的阵中,联军顿时打败。
“快跑啊!狂狮骑士!呃!我死的好惨。。。”
“别挡着我!给我滚开!我要跑啊!都给你让开!让我跑啊!”
“妈妈啊!你为什么给我少生了一条腿啊!为什么?”
巴科隆撒毫不留情,2000名狂狮骑士化身为夺命的恶魔不断吞噬生命,电光之枪扫过之处犹如人间地狱。
转眼间,三万大军中所有带头的贵族全部被杀死,大军作鸟兽散。
巴科隆撒没有做任何停留,一枪轰碎城门攻入金顶城,原来这次反叛的主角才刚刚登场!
2000名狂狮骑士径直攻向王宫,一路上所向披靡,攻到王宫时,600名之前留在城内的狂狮骑士早就攻下了王宫大门,只能巴科隆撒进门。
在所有人期盼的目光中,沃尔森身披黑龙铠甲,骑着一匹雄壮的战马走了过来,巴科隆撒单膝跪地,向沃尔森呈上电光之枪。
那是柄不知用什么金属打造的长枪,枪神遍布各种神秘的魔法纹路,除了金狮一族的人,谁都不知道如何启动这些魔纹。
枪头是一节神秘的晶体,上面也刻着神秘纹路,但这些纹路即使是电光之枪的拥有者也不知道魔纹的含义,纹路的凹糟中布满了干涸的血迹,在阳光的照耀下晶体不断发出诡异的红光。
沃尔森抚摸着长枪,感受着那丝丝红光,那是一种仿佛能刺激人类杀戮本能的妖异光芒,沃尔森闭上了眼睛,开始抵御红光带来的杀戮诱惑!
大脑深处仿佛有个声音在呢喃:“杀!杀掉巴科隆撒!杀!杀掉他!他不能为你所用!留着他没有用!”
沃尔森浑身颤抖了一下,睁开了双眼,发现自己居然出了一身冷汗!看来这把魔枪之名实至名归啊!居然还有干扰人类意志的作用!刚想和巴科隆撒说几句话,发现巴科隆撒已经踪迹皆无:“混蛋!居然趁着自己失神的时候溜了!这一去恐怕就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