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结交一些权贵,这些世家公子就是最好的对象,正好借着陆迁玑还算给自己面子的热乎劲,他就凑过去了,跟那些人闲聊了起来。
但大家的话题都在魁首上,都在写诗词歌赋上,李泽楷肚子里的墨水太少,只能用上文化课时的老底跟他们对付,引得众人一阵白眼。
曾乐那边,倒是写入迷了,越写越来劲,越写越快,主要是他一开始记得不太清楚,随着自己唱了起来,就回忆起这首歌的全貌了。
“手中雕刻生花!刀锋千转蜿蜒成画!……轰烈流沙枕上白发!杯中酒比划!年少风雅鲜衣怒马!也不过一刹那!……一身霜!谁提笔只两行!换一隅你安康!便消的这沧桑!你还在我心上!”
洋洋洒洒的一首古风词曲,随着曾乐勾起最后那两个字“心上”,这首歌词算是抄录完毕了,曾乐没有那个文采去改编原曲,也不知道用什么辞藻比较好,索性就全照搬了,反正这个时候这首歌也没问世呢。
“小姐!你看这个人!字写得一塌糊涂,难看死了,就像虫子爬的!浪费了一张好宣纸!”
曾乐从纸上回过神来,也听到了身边一个人的声音,曾乐回头,发现两个汉服姑娘正站在自己身后看着自己,其中一个还探着身子在看曾乐写的东西。
说话的那丫头,身份应该也是个丫头,因为她盘着丫头典型的发髻,至于那个对曾乐写的东西感兴趣的,应该是个大家闺女的小姐,那气度就不是寻常人能比的,书香气比木青华还要浓,不知道看了多少。
这所谓的书香气,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是看一个人的眼睛里有没有万物。喜欢读书并且常读书的人,眼神和一般人不一样,他们习惯于看文字,所以看人看物都有些模糊,眼神根本不聚焦在外物上,同时因为长时间看书,他们的眼睛总能炯炯聚集在一处,很认真的样子,是任何一个人都模仿不来的。
而这位姑娘,一身米黄色汉服丝绸长衫,暖色调,却彰显着一种华贵的气质,一看就是货真价实的稀罕物,而她清秀的眉目,比起木青华来说要更胜一筹,必定是出自世家大族经年累月积累出来的,在曾乐看来,这样一个美人真的是如同从书画中走出来的颜如玉。
“姑娘对我写的东西感兴趣?”
“在读。”
只回两个字,说明对方看得入迷。
一直看到最后,姑娘长出一口气,眼睛里有几分异样的神采,似是惊喜,她开口向曾乐问道:
“我见你辞藻注重押韵顺口,有些在